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
当前,我省正值主汛期,全省降雨频繁,部分水位超警戒线,也是暑期旅游旺季,各地旅游人流持续攀升。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防指关于转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国家防总巡堤查险工作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鄂汛字〔2019〕11号)及国家防总办《<关于切实落实一线防汛责任全力避免人员伤亡的通知>的通知》(鄂汛办电〔2019〕22号)、《省防办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鄂汛办电〔2019〕2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旅游安全的预防预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要把漂流安全作为当务之急。各地务必落实三条铁律:凡是联合检查不合格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暴雨天气,一律暂停营业;凡是责任不落实酿成事故的,一律从严问责。确保漂流旅游安全无事故。
三、要把A级景区预防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头等大事。要主动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景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戒线,树立安全警示牌。
四、要立即行动,全面部署汛期旅游安全避险防范工作,开展汛期重点旅游场所、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旅游企业的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再排查工作。各旅行社组团出游时,要随时掌握目的地水情、雨情、险情、灾情预报,及时提示游客,避开山洪灾害易发地域,强化应急抢险等措施。
五、要综合运用好气象、水文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及
时发布汛期预警和安全提示,加强汛期的文物和旅游安全的指导。针对A级旅游景区,继续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及活动。针对文保单位和旅游企业,要提高汛期安全的预控管理,要避免因山洪泥石流导致的文物建筑损坏和游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防汛安全综合监管,切实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及暑期
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当前,全国进入防汛关键阶段,各地强降雨频繁,一些地方受灾严重,部分地区发生较为严重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增大,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同时暑期旅游旺季来临,游客出行量大,旅游安全问题处于易发高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再检查再落实。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深入发动干部群众,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把优势力量集中在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各地要在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54号)基础上,对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将汛期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值班值守等各个环节。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预警提示和隐患排查。各地要加强与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风情和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等相关信息,准确掌握暴雨、洪水、台风、滑坡、泥石流、高山峡谷地带等涉及旅游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有针对性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电子显示屏各种媒体和手段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和旅游企业预防规避安全风险。要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涉旅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各地要立即行动,全面部署汛期旅游安全避险防范工作,开展汛期重点旅游场所、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旅游企业的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再排查工作。要督促旅行社针对旅游团安全工作特点,密切关注汛情预报预警提示,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一旦旅游团遭遇突发汛情,旅行社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并及时调整团队旅游线路。要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滚石等灾害威胁的区域。要做好防汛隐患和薄弱环节的信息排查、登记、整改,做好汛期巡查与监控,在危险地段增设应急呼救设施,在适当位置增设救援设备,安排救援人员。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三、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前防汛工作形势,完善汛期旅游应急预案,提前制定紧急避险转移预案,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应急演练。要指导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A级旅游景区切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及时启动各类避灾场所,标明避险路线,告知避灾地点,并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与水利、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协同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应对汛期各类涉旅突发事件。各地要加强值班值守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遇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各地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确保做到响应及时、组织有力、救援到位,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专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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