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恒昌精神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2855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22日 11:15:4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2日 11:15:44 名  称: 潜江恒昌精神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案

发布日期:2025-01-22 11:15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潜江恒昌精神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医罚(2024)0045号

当事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恒昌精神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9005MA48YW2B7X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龙梅凤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16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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