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梅非医师行医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25973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6年04月22日 09:4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2日 09:45:00 名  称: 张艳梅非医师行医案

发布日期:2026-04-22 09:45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 件 名 称

张艳梅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卫医罚(2026)001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张艳梅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28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21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