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2085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0日 15:50:3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0日 15:50:37 名  称: 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3-09-10 15:50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我委主办市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0件、会办10件。主要涉及支持中心医院发展、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纳入卫生院管理、设置、改建“新冠病诊疗站”、加强总口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女性生育意愿,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中心城区设置爱心献血屋,发挥家庭医生服务效能,推进医养结合、医防融合电子病历共享,增加孕妇产检免费项目提升优生优育水平,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加强疫情期间心理疏导等方面。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卫健委切实强化思想认识,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全面履责的根本要求,作为全委的重要工作统筹推进。在提案交办以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彭家洪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内容的牵头领导、具体承办科室、协办科室、办理时限等事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办,确定办公室一名同志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和答复工作,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保质量”。

二、强化协调沟通,提高办理满意度

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强化与建议及提案人的沟通对接。各承办科室均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对接沟通,了解掌握提案所涉内容的深层次问题,采取面商、电话沟通等方式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交流探讨,将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与代表、委员和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听取反馈意见后,再次进行办理。

三、注重规范办理,提高办理质量

我委每月召开建议、提案办理专题督办会议,党组会、委务会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有关重难点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高质高效。

(一)J005号建议《关于支持中心医院建全省县级一流三甲医院重振潜江区域医疗中心雄风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送达人大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2020年9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2020〕58号),明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建设潜江市这中心医院新院区,由市城投公司作为建设融资主体,2021年7月30日举行了开工仪式,2022年1月,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市中心医院流动资金作为担保,贷款2亿元项目资金,开展项目建设。但建设项目因融资模式未明确,资金来源未明确,导致项目无实质性进展。2023年6月,市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中心医院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将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纳入泰丰东片区重点建设项目,并成立东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要求10月1日前启动实质性开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严义高同志先后3次召开东片区项目建设推进会、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融资问题,对项目难点堵点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建设政按照市政府10月1日前启动实质性建设的要求有序推进前期工作。

(二)J015号建议《关于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纳入卫生院管理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送达人大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今年来市卫健委为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严格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备设施设备,防范医疗责任风险;二是提升村医队伍服务能力,严格执业准入,注重人才培养,保障收入待遇,完善养老政策。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级强、镇级活、村级稳、信息联”目标,积极争取各方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运行考核、沟通协调、利益分配等机制,合理提升村医收入待遇和养老保障补助,前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三)J029号建议《关于设置、改建“新冠病诊疗站”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送达人大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目前,我市现有医疗资源和应急储备能满足医疗救治所需,核酸采样亭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组《关于妥善处置放舱医院、核酸采样亭、隔离点等抗疫资产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按照“保留、改建、拆除”的方式分类进行处置。

(四)J037号建议《关于加强总口医疗机构建设,方便群众就医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送达人大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2018年12月,农场医院移交卫健委管理后,市卫健委在卫生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保障投入、项目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农场卫生院倾斜性支持,显著改善了农场医院还建和条件。下一步,一是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大投入力度。二是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人才结构。三是以专业培训为依托,提升整体素质。去年,通过总口农场支持一点,市卫健委帮助一点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近百万元,用于总口农场医院内外环境改造。

(五)T044号提案《关于提高女性生育意愿措施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送达政协委员,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对群众生育意愿的宣传和引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一是推动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城乡居民住院分娩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畴,定额标准为1000元/人。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二是推进普惠托育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将托育服务列入2023年十大民生项目和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筹划将市妇幼南院区改建为潜江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指导服务、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管。三是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市政府出台的《潜江市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对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户并网签成功的二孩及多孩家庭发放购房补贴,其中二孩家庭给予每套5000元的补贴,三孩家庭给予每套2万元的补贴。严格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可优先选择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的政策。制定《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实施细则》,支持二孩、三孩家庭缴存职工改善住房需求。四是保障和维护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公布劳动维权举报投诉电话,开通“互联网+维权”方式。严格督促企业按时为职工,尤其是孕期、产期女职工做好社保缴纳工作。推动安康保险投保续保工作,为女职工购买安康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五是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等制度。对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护理假15天,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六是多形式、全方位宣传生育政策和生育文明。开设专题专栏,全媒体、全方位宣传国家、省、市三孩生育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引导,提高女性生育意愿;宣传婴幼儿成长发育、膳食营养、保健护理、科学育儿、安全防护等,增强科学育儿能力。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围绕重点工作,积极总结前期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加强日常政策宣传,努力推进普惠托育体系建设,切实保护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为广大女性同胞提供更加舒适的生育环境,不断增强广大女性生育意愿。

(六)T097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提高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送达政协委员,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近年来,我市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在实践中逐渐摸索出一系列防治措施,并正在逐步推广实施。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把握灭螺时间节点。加强卫生、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做好宣传引导,结合农业生产用水周期,实施灵活机动灭螺,形成养殖与血防灭螺双赢局面。改春季灭螺为秋季灭螺。打好时间差,降低灭螺风险,提高秋季灭螺效果,对水系相通的联合灭螺互通信息。在疫区开挖虾池前血防部门主动提前介入,合理规划,整体布局,做到有螺沟渠填旧开新,新池要彻底消毒、全面药物灭螺,降低钉螺基数,确保不发生钉螺扩散蔓延情况。

二是探索安全灭螺药物,切实维护养殖户利益。采购毒性更低的灭螺药物,降低灭螺有对养殖业的影响,实行绿色安全灭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保障血防队伍建设。市血防办每年组织4期以上的业务培训,提升血防队伍业务水平。

(七)T09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送达政协委员,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针对疫情发生后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措施,提升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一是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多渠道、全方位、全时段、全要素加强病毒监测。对市中心医院、江汉油田总医院门急诊病例、重症和死亡病例的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开展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实时掌握病毒株变异趋势。对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门急诊流感样病例和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新冠病毒监测,并定期在城区污水地带开展新冠病毒监测,动态评估新冠病毒流行强度、变化趋势及病毒变异情况。二是健全应急救治机制。结合疫情转段过程中暴露出的短板,谋划推进新一轮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建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城乡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补齐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短板。疫情期间,全市24个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全部24小时正常开诊,共设置诊室58间,留观床位150张,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地址及联系电话,最大限度满足患者就诊需求。三是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启动了一批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重点项目。明确卫健系统政府投资重点项目9个,其中2022年续建项目4个,新开工项目2个、前期推进项目3个。目前,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所有楼体主体结构工程,正在进行装饰装修,计划2024年3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市中医院项目目前进入装饰装修阶段,计划年底完成门诊楼内部装饰工程,预计2023年12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市人民医院项目正在有序施工,计划5月底前完成所有楼体主体结构。

(八)T099号提案《关于在中心城区设置爱心献血屋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送达政协委员,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多次组织市血站在潜江各商圈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拟定在我市园林北路金桥广场南侧建设一座具有我市风格特色的爱心献血屋。目前市卫健委正在与市城管、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适时请市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该事项。

(九)T100号提案《关于疫情之下发挥家庭医生服务效能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送达政协委员,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针对委员所提建议,市卫健委着重抓了以下几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我委先后制发《全面开展“医卫融合”慢病规范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潜江市推进基层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优化“医卫结合”、“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项目分工负责制”模式,全面落实“一人一份健康档案、一人一名家庭医生、一人一个免费服务包”的“三个一”健康服务。二是深化服务内涵。优化服务流程。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加强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对接,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与基层医疗机构及建立合作关系的一所二级医院或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将全市家庭医生团队组成人员、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通过市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整合市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优质资源,由1030名专业医务人员组成261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坚持分类分级的原则,针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情接种情况、传染病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将老年人分为重点人群、次重点人群、一般人群三类,按不同类别分级分类开展后续健康管理服务。三是提升服务能力。推进优质资源下沉。依托医共体建设优势,建立市二、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医师到基层出诊制度,由牵头医院派出医师下沉基层,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服务水平。实施远程医疗服务。依托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平台,开展远程会诊,精准诊断,制定最佳治疗方案,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病例规范化治疗水平,同时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通过制作《新冠重点人群健康信息维护操作说明》、操作流程视频等方式,加强对乡镇、村居两级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培训,明确调查范围、调查内容、信息登记报送等要求,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优化签约方式,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涵,提供个性化签约等方式提升签约服务质量。一是优化家庭医生团队绩效分配,加强监督考核等措施激励医务人员提升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规范性和真实性。二是启动社会心理咨询。家庭医生依托各级综治平台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在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事件善后和恢复中间过程中,依托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十)T102号提案《关于发挥我市家庭签约医生作用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面呈政协委员审定,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1.加强培养专病医生,实行规范化慢病管理。建立市域内“上下协同、共同参与,分类就诊、分级负责”的健康服务体系,明确以家庭医生团队为“两病”患者健康管理的责任主体,实行市镇村“三级机构齐抓共管”的服务模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协作全程精细化管理服务的工作格局。

2.强化宣传教育,培养慢病患者健康管理意识。基层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利用网络、微信、视频、手册、折页、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家庭医生团队定期进村(社区)提供健康义诊和健康咨询等服务,邀请上级医疗机构专家定期举办慢病防治专题讲座,对慢病患者讲解日常保健知识,对居民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和指导慢病患者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推广以“糖友会、社区高血压俱乐部”等形式组建病友群,积极开展自我管理,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加强慢病患者宣传教育和健康管理不单是医生与患者本人或医院与患者家属之间的事,应该上升至社会层面,需要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

3.完善考核机制,督促签约医生责任落实。我委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医疗机构工作情况,分配拨付专项经费,将签约患者行为改变率、服药率、服药依从率、血压血糖控制率、辖区“两病”患者享受门诊用药保障率等指标纳入对家庭医生团队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采取“量化考核、优绩优酬”的方式,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的绩效分配。同时,进一步优化“医卫融合”慢病规范管理经费分配,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优化分配制度,向家庭医生、骨干人员倾斜,调动工作积极性。

4.保障合理待遇,促进签约服务积极性。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合理调整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我委根据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通过4种方式保障村医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25000元/年.人)。一是按照辖区服务人口5元/人的标准下拨基药补助资金。二是调整城乡居民门诊补偿比例,按70%给予支付,单次封顶线为18元,其中诊疗费(4元/人次)纳入新农合定补报销。三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的通知》精神,按照每个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标准为5000元,由省市两级财政按照5:5比例共同分担,半年拨付一次资金的要求,我委定时、足额对全市366个村卫生室进行资金拨付。四是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40%资金为村卫生室所属。

(十一)T103号提案《关于增加孕妇产检免费项目提升优生优育水平的建议》,已将书面回复送达政协委员,委员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一是规范执行,积极谋划。母体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在预防出生缺陷,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市严格按照省卫生计生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8〕36号)的文件要求,规范操作,对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力。但该项检测属于收费项目,且费用较高(标准为966元/人),2022年我市机构出生3776人,各分娩机构采取知情自愿的原则共检测了1658人次,占年度孕产妇总数43.9%。

二是努力争取,迎难而上。结合出生缺陷防治综合治理,在全省范围内,仅武汉市由于地方财政财力允许,将项目纳入免费管理。我市该项目如能推动免费检测可以做到孕产妇全覆盖,将会大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二级预防工作,切实有效降低出生缺陷,按现行收费标准需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保障资金350余万元。目前,仍属收费项目,市卫生健康系统仍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检测覆盖率,并全力为我市孕产妇做好相关健康服务工作。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文件精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孕妇提供免费孕中三联血清血产前筛查(即唐氏筛查服务),今年,我委通过多方积极争取,将市妇幼保健院作为试点单位获得该项资金支持500名免费检测名额,后期我委将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力度,增加我市免费检测名额,为我市出生缺陷防治攻坚行动提供坚实保障。

(十二)T106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的建议》已将回复意见面呈政协委员,政协委员对于回复意见表示满意。

对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我市高度重视,着重抓了以下几点:一是多部门参与。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委等六部门出台了《潜江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方案》(潜教体艺〔2020〕3号),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防治体系。成立了以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等三家公立医院领头,江汉油田总医院、潜江爱尔眼科医院、潜江眼视光眼科门诊部有限公司等三级综合医院和专业眼科机构为辅助的近视防控链。三是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利用市中心医院三甲医院技术优势,将其作为全市近视防控中心和近视防控主任委员单位,负责牵头全市近视防控工作。四是强化督促机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作为潜江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的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也作为健康潜江的重要考核指标,推动近视防控工作落实。五是做好近视筛查与档案管理工作。将全市所有区、镇、街道的学龄前大班和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全部纳入近视筛查范围,确定了2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作为省级近视筛查点,由市中心医院负责筛查,监测数据统一录入湖北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系统。六是优化教学环境,促进学生用眼健康。近年来市财政逐步加大对学校教学环境的投入,新建学校全部安装了国家标准的护眼灯,配备了可调节课桌椅。市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并纳入预算。当前,我市正积极协调编办、财政、卫健、人社等部门,研究如何分批解决教室护眼灯和招聘专兼职校医进校园的问题。七是加强预防宣传,做好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宣教。充分利用每年爱眼日暨近视防控宣传月活动契机开展宣教活动。通过报纸、电台、电视、自媒体等线上及近视防控科普讲座、义诊、宣传展览、播放视频等线下形式开展爱眼护眼和近视防控宣教工作,抽排多名潜江知名的近视防控专家作为讲师团成员,每年春秋两季进校园开展近视防控宣讲工作。

下一步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及单位积极争取资金,按照省近期防治中心要求统一采购仪器设备,规范使用全省近视筛查系统,有序推进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数据的分析利用。进一步加大监测团队培训力度,掌握防治技术要领,提高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精准性,降低因人为操作失误影响我市近视监测效果。将矫正目的的视力筛查严格纳入医疗行为管理范畴,严格落实准入门槛,对无资质、超范围营业的眼镜店、药店、诊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杜绝打“擦边球”搞非法行医、违法行医、虚假宣传现象的发生,保障全市青少年的健康权益;

(十三)T109号提案《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心理疏导的建议》已将回复意见面呈政协委员,政协委员对于回复意见表示满意。

围绕这一问题,市卫健委着重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心理素养。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潜江电视台、潜江日报、潜江新闻网、文明潜江等媒体或微信公众号,宣传心理健康科普知识,推送心理调适小视频。联合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通过短信推送心理健康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我市心理援助热线电话(19986380995),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24小时为群众服务,及时化解群众因疫情引发的各种紧张、恐惧、焦虑情绪;在定点医院、隔离点发放书籍、海报、贴纸等资料,播放科普宣传、心理疏导、放松训练、音乐疗愈和健康教育的音频视频,指导进行心理调适,张贴我市心理援助热线电话,让更多的公众、医护人员、患者知晓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获取的方式和渠道。开展心理健康科普讲座。市精神卫生中心组建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每年赴学校、社区开展心理健康讲座10余场,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大众关注自身及家人心理健康,培养良好心态。二是组建专业团队,丰富服务形式。疫情期间,我市防控指挥部统筹指导,成立了紧急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医疗队,招募心理援助热线志愿者队伍35人,陆续出台了疫情期间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相关方案,指导各地各部门科学、规范实施心理援助和心理干预工作。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组建专班参与热线值守,提供24小时热线接听服务。自2020年2月开通心理援助热线以来,已累计接听热线咨询700余人次。开展疫后重点人群心理疏导服务。市卫健委于2021年12月印发《潜江市新冠肺炎疫后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培训,安排部署疫后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工作。2021-2022年完成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评估1634人,专业心理测评481人,对237人进行一对一心理干预。三是针对各类人群,实施分类干预。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校内通过各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测评筛查与咨询服务,校外在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市精神卫生中心分别设置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开展培训讲座、网络宣传、电话咨询、一对一面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及认知功能、情绪情感状态筛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与心理疏导。加强对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各医疗机构结合孕产妇常规孕检和产后访视,进行抑郁症防治知识宣教,开展孕产期抑郁症筛查,对筛查出来的阳性孕产妇转介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或联合会诊等方式,为孕产妇提供专业支持。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心理服务。各基层医疗机构结合随访服务,全面了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神症状、服药情况、思想动态、家属监护等情况,进行康复指导,心理疏导与心理支持,帮助患者家属提高照护能力,提升居家患者康复质量,预防和减少极端事件发生。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提高人群心理健康意识,关注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心理健康,营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效遏制精神心理行为问题引发的极端案(事)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政协提案的办理作为履行卫生健康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推手,高质高效完成好提案办理工,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附件:市卫健委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表




2023年9月10日

 

            市卫健委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表


序号

编号

案名

提案人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科室

落实情况

承办类型

分类

1

J005

关于支持中心医院建全省县级一流三甲医院重振潜江区域医疗中心雄风的建议

蔡政军

陈纯龙

规信科

已办结

B

主办

2

J015

关于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纳入卫生院管理的建议

黄春波

龚友富

基妇科

已办结

B

主办

3

J029

关于设置、改建“新冠病诊疗站”的建议

罗艳

毛道元

医政科

已办结

C

主办

4

J037

关于加强总口医疗机构建设,方便群众就医的建议

凡 鹏

龚友富

基妇科

已办结

B

主办

5

T044

关于提高女性生育意愿措施的建议

彭会敏

陈纯龙

家发科

已办结

B

主办

6

T097

关于进一步提高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的建议

赵桂兰

毛道元

血防科

已办结

A

主办

7

T098

关于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的建议

袁传翔

从 峰

疾控科

已办结

B

主办

8

T099

关于在中心城区设置爱心献血屋的建议

毛道元

毛道元

医政科

已办结

B

主办

9

T100

关于疫情之下发挥家庭医生服务效能的建议

卫 兵

龚友富

基妇科

已办结

B

主办

1 0

T101

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医防融合、电子病例共享的建议

张 莉

从 峰

信息中心

已办结

B

主办

11

T102

关于发挥我市家庭签约医生作用的建议

周 波

龚友富

基妇科

已办结

B

主办

12

T103

关于增加孕妇产检免费项目、提升优生优育水平的建议

丁 宁

龚友富

基妇科

已办结

C

主办

13

T106

关于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的建议

王 娟

从 峰

疾控科

已办结

B

主办

14

T109

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心理疏导的建议

杨 云

从 峰

疾控科

已办结

B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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