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4号建议的回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9902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11:43:3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11:43:30 名  称: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4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2024-06-11 11:43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何永刚代表:

你们好!  

们提出的《关于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建议提出从生育假、生育补贴、生育医疗保障、多孩教育减免、多孩家庭购房、加大托育设施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三孩生育支持政策,切实解决群众生不起、养不起、育不起。经与各相关职责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结合卫健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构建新型婚育文化。近年来,全市深入开展各类婚育新风主题宣传活动。2023年开展了推进文明实践进村(社区)”“志愿服务进小区(湾台)”“移风易俗进楼栋(农户)三大行动2000余次,全年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文明夜话”“星空夜话等各类集中性移风易俗活动150余次、覆盖人数20余万人。向婚姻当事人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及移风易俗  婚礼新风倡议书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举办2会聚良缘单身职工交友联谊活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289名单身男女职工参加活动,为20对新人举办集体结婚颁证仪式,宣传家庭婚育观念,弘扬婚俗新风。组建市级家庭教育专家团队37人,累计为全市2000余户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与指导。每年举办全市计生协5.29会员活动日集中宣传,开展三孩生育政策、托育服务、优生优育、婚育新风宣传,引导青年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婚育观念,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落实产假。我市严格落实《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资金照发。针对女性就业歧视和未落实产假制度的问题,加强排查检查。在日常巡查、主动监察中始终坚持检查与宣传、整改与指导、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做到检查一家、宣传一家,通过实地检查向职工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并面对面地提醒单位负责人做好劳动用工规范。2023共检查用人单位360余家,涉及女职工0.9万余人,多为服装加工厂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收到7起关于产假制度的咨询电话,均对其详实解释并提醒一旦权益受损,可向人社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三、出台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对按政策生育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是积极生育支持最鲜明、最现实、最直接的导向和措施,对缓解育龄群众不愿生问题具有一定的正向引导激励作用。我市已拟定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该子女在市内落户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其中生育二孩2000元、三孩10000元。

四、完善生育医疗保险政策。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覆盖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照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享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按居民医保政策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因住院分娩引起合并症或并发症,该次住院医疗费用参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执行。

五、完善多孩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全面落实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房补助政策,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目前已拟定潜江市综合性民生政策,自202414日起新生育二孩、三孩在本市落户的,在潜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棚户区改造、还建房等政策性住房及二手房、小产权房)时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贴。

六、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每年将托育服务列入十大民生项目和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高位推进。一是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已申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二是推进用人单位办托。市卫健委与市总工会联合出台《潜江市推进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的工作方案》,市总工会筹集专项资金,对创建达标的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示范点,每个示范点给予2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市卫健委出台《潜江市推进医育结合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医疗机构提供托育服务和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开展医院职工子女入托需求调查和运营成本测算,全力推进医育结合试点。三是推进社区托育点建设。先行在广华街道广华社区开展社区托育点建设试点,已进入项目改造装修施工阶段,预计今年9月底前建成招生。四是推进托幼一体化。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民办幼儿园利用空余学位开设托班,向下延伸招收2-3岁的婴幼儿,满足群众托育需求。五是积极推进出台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拟对在潜江市范围内,经相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备案且正常运营的普惠性独立托育机构、开设托班的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正在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六是全市托育服务供给初步形成。截止20245月底,全市现有58家托育服务机构,独立托育机构12家(备案9家)收托规模1015个,实际收托婴幼儿427人;收托幼儿园46家(备案3家)收托规模1800个、实际收托2-3岁婴幼儿747人;全市总托拉规模2815个、实际入托婴幼儿1174人、入托率41.71%、每千人口托位数3.34个,基本满足了群众入托需求。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市卫健委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附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4611


附件

         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领衔代表:何永刚

附议代表:蔡芳、孙德江、徐丽蓉、马红丽、樊艳艳、熊小艳

建议编号

J064

通讯地址及电话

园林街道办事处、18972198566

建议标题

关于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的建议

承办单位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

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代表签名:

                          填表日期:   

注:请承办单位向代表寄送答复时附上此表;请代表填写此表后由承办单位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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