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爱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员现状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各项新举措,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局,以提升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点,着力补齐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发展滞后短板,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在质和量方面“双提升”,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夯实基础,赋能增效,稳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夯实基础建设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内容,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力度。“十四五”期间共谋划公共卫生补短板建设项目33个、估算总投资53亿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18个。根据地域分布和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选取王场、张金、龙湾、浩口、熊口、竹根滩、渔洋七家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建设,适度超前策划一批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纳入建设规划。鼓励乡镇卫生院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版)》开展自评自查工作,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设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扶持薄弱卫生院建设,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乡镇卫生院均达到能力建设标准。总口、运粮湖、熊口、后湖、高场、周矶和白鹭湖等七家管理区医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通过新建住院楼、公卫楼和改扩建形式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条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创新机制,引培并举,切实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在市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支持下,将省级专项招聘政策延续落实到我市自主公开招聘方案中,通过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社会招聘的形式,对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成熟型人才招聘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有效缓解了基层人才流失和补充问题。近三年来共招聘448人,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04人,按专业分为临床类83人、中医临床类8人、护理类74人、药学类8人、医技类19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2人。同时,我委积极申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订单定向医学生计划,组织开展定向培养等活动,近三年分配我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9人,招录“省级本科订单定向医学生”17人,与市卫生学校合作开展20名护理专业大专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目前已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与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签订“市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分3年度招录90名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正在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目标任务。本年度我委申报用编计划196个(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录计划47个),待市委编办批复后组织开展今年的年度招聘工作。
三、优化环境,强化保障,构建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
落实人才服务保障,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40位“专才”(正高以上职称)、58位“俊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发放了“潜江市人才服务卡”,享受相关人才服务政策。出台《高层次人才健康关爱活动实施方案》,享受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在市中心医院等7家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一对一”服务窗口。增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荣誉感,提升整体形象和社会认可度,近三年由市卫健委组织评选出10名“十佳护士”、40名“优秀护士”、10名“市级名医”、10名“最美乡村医生”。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第九批市政府津贴,推荐申报“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2人、“先进集体”1个。截至目前,全市评审通过15个省级重点专科、3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疫情防控一线非正式在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采取考察后直接聘用的方式解决了6名一线医务人员编制,统筹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四、深化改革,提升待遇,激活基层人才引擎新动能
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和动态提升工资总额和薪酬水平。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可打破人员身份限制,进行自主分配。认真落实分配自主权,允许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逐步实施同工同酬。逐步提高在岗村医待遇,增加岗位吸引力。逐步增加财政、医保对基药补助、运行经费的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村卫生室。鼓励村医拓展服务范围,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签约服务,可按规定收取费用,增加服务收入,将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设置村医岗位补贴,力争在岗乡村医生的收入不低于乡镇卫生院同类人员。同时,实行基层岗位聘用倾斜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比例,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提高至10%。深化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论文、科研等只作为高级职称评审的参考条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近三年来我市评审通过基卫高18人。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卫生健康工作、支持卫生健康工作,为潜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此复。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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