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道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提升潜江卫校办学层次,推进全市职业教育良性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市卫生学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优化职教资源配置,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9号)精神,按照2023年8月19日市委常委会第64次会议和2023年12月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关于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要求,全力配合推动市卫生学校与市职业教育中心、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和市技工学校教育资源整合,组建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做优做强特色专业,形成与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总体格局。
目前,已制定完成《潜江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实施方案》,合并组建的潜江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在潜江市新城区兴隆大道新校区办学,由市教育局管理,实行“一个法人、一套班子、四块牌子”。学校按“五统一”要求进行管理,即统一领导班子,统一组织招生,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安排教师岗位,统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预计自2024年9月起,原四所中等职业学校以潜江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名义对外招生,每年招生规模约1800人,在校生总数稳定在5000人以上,每年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达1万人次以上。重点扶持和培育与我市产业发展匹配程度高的相关专业,组建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岗位的专业约15个,重点建设2—3个特色专业。建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办学特色鲜明的省级“双优”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原潜江市卫生学校在编差额拨款人员全部转为全额财政拨款。原学校划转来的退休人员工会福利由潜江市职业教育集团负责。对原学校的办学经费,按2024年初财政预算安排数额划拨。自2025年1月1日起,按全省中职学校经费标准对潜江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予以保障。按照“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的原则,今后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设立培训基地,各类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及资金,由原管理部门负责争取,潜江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统筹组织实施。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卫生健康工作,为潜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此复。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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