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聂勤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药价虚高、检验检测费用过高、医疗费用逐年上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等问题,我市已经持续三年开展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主要工作成效
在就诊人次基本持平的情况下,我市2022年比2021年门诊医疗费用总量基本持平,住院费用总量同比下降1.36%。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市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量同比下降10.8%,住院费用总量同比下降15.4%,门诊住院费用总量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感和获得感持续改善。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精心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市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委党组会议就整治工作多次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均下发了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中不仅限于省级要求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全市各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也全部纳入整治范畴。同时,下发了专项治理行动督查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派驻委纪检组领导为副组长的督查组,集中开展整治工作。
(二)信息公开,征求问题线索。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卫健委党组将群众诉求和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力求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积极主动公开线索举报电话,除由市纪委统一公布线索公告外,在市卫健委官网上也公布了委医政科及机关纪委投诉举报方式和治理重点内容。全市各医疗机构也在医院显著位置张贴了本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三)多措并举,持续规范行为。市卫健委党组坚持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一是持续开展机构内自查自纠。会同市医保局组成6个工作专班对全市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二是通过智能监管平台开展自查。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医疗机构智能监管平台不合理诊疗和不合理用药问题(线索),下发督办通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组织督导专班开展专项督导,所有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下发督办通知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分别移交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委机关纪委。四是积极争取纪检部门支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会同驻委纪检组对市直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1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2家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收费,违反医保相关规定的问题,2名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后由市卫健委党组按照干部权限给予警告处分,并作为典型案例在清风潜江上进行通报,在系统内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氛围。
(四)以整促改,加强内涵建设。一是在医德医风建设上加大力度。制定下发《潜江市卫生健康系统“医德医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从开展医德医风主题教育、深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严格落实九项准则、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改善群众就医环境、严格医疗收费管理、提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8.19医师节”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题培训;二是在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上加快步伐。下发了《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在省级仅要求公立医院互认的基础上,将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纳入互认范畴,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对相关共享标识进行了系统改造,同时基于电子健康档案为主索引,实现了市域内共享调阅,并通过电子健康档案调阅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效减少了患者就医负担。三是在医疗机构财务和内控管理上下功夫。在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下,开展卫健系统财务规范(收费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举办系统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内控和财务管理能力。四是在完善管理制度上突重点。各医疗机构对院内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共新建、修改完善院内规章制定8个,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如市中心医院制定了关于不合理用药联合监管整治暂行规定、市妇幼保健院制定了不合理考核办法、市人民医院制定了辅助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组织开展“回头看”督导。结合前期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专家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回头看”。
(二)督促各医疗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培训,不断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发挥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平台作用,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三)督促各医疗机构针对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的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制定院内具体、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定以规避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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