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0751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7日 14:30:2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7日 14:30:24 名  称: 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14:30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卫生健康委精心指导下,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规范法治政府建设行为,扎实推进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现将我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安排部署。市卫生健康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并将学习内容下发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和各类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同时制定具体、系统的学习计划,切实把学习效果转化为贯彻落实的实际成效。系统69党组织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新闻媒体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守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制发《卫生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省、市两级推进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工作,严格遵照《潜江市市镇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进行事项管理。及时认领发布新增事项,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梳理依申请、依职权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深度等共性要素和个性要素,在委门户网和湖北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编辑发布77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其中依申请类事项33项、依职权类事项34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二是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业一证”专区线上申请,全程提供帮办导办代办服务,实现一窗受理、全程引导、一证准营,共受理“一业一证”办件63件。做实“一网通办”,今年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受理办件649件,所有办件均在承诺办事期限内办结。三是深化卫生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承接领取“诊所备案”新事项,编辑发布办事指南,将“诊所备案”纳入全程网办,目前共办理23件。通过告知承诺办理卫生许可证231份,进一步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申请人,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行为数据归集,报送监管数据54万余条,监管事项覆盖率100%五是做好信用信息在线归集填报。及时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实现“有则报信息、无则零报告”,切实做好“七天双公示、一周零报告”工作,信用平台全年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204条、行政处罚信息77条。六是规范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建立“两书”同达和到期提醒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告知书送达台账》,在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时,向相关市场主体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告知书》,告知其按时修复其信用。今年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101家,自主修复10家。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持续开展医疗乱象、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健康体检行业、青少年近视眼防控、抗(抑)菌制剂、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治理,“零容忍”重拳打击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共办结各类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257件,罚没金额169.87万元,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是全域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我市被列为全省首批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地区之一,迅速研讨并制发实施方案,将全市606家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在市疾控中心设立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523日迎接国家疾控局调研,潜江全域模式得到了国家疾控局充分肯定。9月完成专兼职疾控监督员遴选工作,组织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控中心、6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家一级医疗机构共36名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参加全省疾控监督员培训班,我委在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10月召开试点启动工作会议,部署专职疾控监督员进驻医疗机构,安排试点实施推进阶段工作。11月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听取试点医疗机构、市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及专职疾控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试点中发现的问题。12月举办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培训班3期,并顺利完成省卫健委调研组对我市试点工作的考核评估。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始终坚持将普法宣传贯穿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检查工作的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日常工作进企业、车间、学校、社区等地与行政管理服务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扩大法律法规知识面,将执法检查都当成普法宣传。注重公众宣传和集中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栏发布法治宣传标语。举办企业职业病防治、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培训班,并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编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4件行政处罚案例被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选入2023年度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五是监督执法助力企业发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分批分类调研走访长飞光纤潜江市有限公司、金澳科技有限公司、中石化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等6家大型企业,同时也对100余家企业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出并进行业务指导,并下达整改意见书100余份。通过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询问企业实际需求和实际困难,强调把企业职业病安全防护工作做到重视到位、推进到位、协调到位,让职业卫生执法服务做到和谐融企、依法护企、举措助企。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每季度在门户网公示清理情况,全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且无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继续聘请湖北章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邹友军同志担任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讨论10次、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六)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根据《行政处罚法》及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相关文件规定,编制并公布《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和初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11单位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新修订的《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则》《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及时将文件及政策解读进行挂网公示,并组织委机关相关科室和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大案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案件公示制度》《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等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以“门户网站”“卫生监督信息平台”“两法衔接平台”等为载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04条、行政处罚信息77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予以记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公布《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并建立了审核台账,2023年审核12件。

(七)落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继续委托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武汉分公司在潜江市辖区内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统保、调解工作。全市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机构26家,覆盖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比例为100%,有效分担了医疗机构的执业风险。在完善医疗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市卫健委委托湖北省江泰医调委潜江工作站,通过调解、鉴定和赔付的管理,全面落实“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合理、公平解决医患纠纷。约有68名患者及家属遇到医疗纠纷后,主动向医调委寻求帮助,通过调解员的宣传讲解,近85%的患者放弃无理诉求。受理医疗纠纷44起(其中民营医院9起,个体诊所2起),成功率达到100%。医调委已成为潜江市化解医患矛盾纠纷的第一主渠道,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适应新时代执法工作能力不足,特别是面对卫生健康相关新事物、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新行为等新的监管领域,缺乏卫生监督专业人才。卫生监督执法点多面广线长,监督工作任务量大,财政供给不足,执法装备老化,添置不及时,人员待遇保障存在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效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9次、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1次、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扩大学习会议1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行政复议法》等。

(二)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了常态化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内容,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杜绝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司法活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

(三)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落实。市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委务会上就制定全系统法治建设要点、普法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和聘请法律顾问等事项听取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汇报。在全市卫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清廉医院工作部署会、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全系统大会、上强调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委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制发后,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组织委机关各业务科室认领普法工作任务。涉及法治建设工作文件、请示、报告均亲自签批、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法治调研,就我市医疗美容行业依法依规执业现状,形成了《潜江市医疗美容行业调研报告》。

四、2024年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在国家宪法日、各种卫生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医疗机构等活动,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及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工作,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提高卫生健康依法治理能效。紧抓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机遇,加强卫生监督人才引进与培养,全面提升综合监督能力和财政保障水平。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开展医疗美容行业、非法行医、抗(抑)菌制剂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提升行业信用监管水平。持续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落地见效,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增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提高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能力,实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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