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探索创新信用场景应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在全市托育机构开展“信易+托育”体系建设,促进托育机构诚信经营、规范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更加优质的托育服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信用体系建设与托育服务相结合,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家庭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托育服务,同时推动托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托育机构信用评价体系
一是制定托育机构信用评价标准,涵盖机构资质、师资队伍、安全管理、卫生保健、服务质量等多个方面。二是定期对托育机构进行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为不同信用等级,如A、B、C级等,并向社会公布。
(二)实施信用激励措施
一是对信用等级高的托育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如优先享受政府补贴、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全省示范性托育机构评选活动等。二是在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等方面给予便利,减少检查频次。三是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信用良好的托育机构提供融资优惠和便利。
(三)开展信用联合惩戒
一是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信用等级低的托育机构,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二是限制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享受优惠政策等,同时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二是通过媒体曝光失信托育机构,提高其违法成本。
(四)加强托育机构信用管理
一是托育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信用教育和管理。二是鼓励托育机构开展诚信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积极整改、信用状况得到改善的托育机构,及时调整其信用等级。
(五)推动信用信息共享
一是建立托育机构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的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二是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建立信用信息交换机制,共同推进托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8月份)
一是制定“信易+托育”工作方案和信用评价标准。二是开展宣传动员,提高托育机构和社会公众对“信易+托育”工作的认识。
(二)实施阶段(9月份-12月份)
一是按照信用评价标准,对托育机构进行信用评价。二是落实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加强托育机构信用管理。三是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完善托育机构信用信息平台。
(三)总结阶段(12月份)
一是对“信易+托育”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进一步推进托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信易+托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对托育机构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激励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信易+托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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