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10080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10:30:3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10:30:35 名  称: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10:30 来源: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全面领导和省卫生健康委的精心指导下,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规范法治政府建设行为,推动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取得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发《中心组年度重点学习任务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以及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宪法》《行政处罚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实施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内容开展专题理论学习8次,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全面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三)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按照市政数局要求对42大项110子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自查整改,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依申请类事项33项、依职权类事项34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办事指南,确保了办事指南准确性。二是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全国先进地区,科学压减审批时限246个工作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受理办件688件,其中护士变更注册308件、医师变更注册128件、医疗机构变更注册32件、诊所备案174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件、医疗广告41件、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1件,共许可489件,不予许可199件,所有办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行为数据归集,按照职能范围内监管对象监管全覆盖的要求,报送监管数据1451条,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四是加强涉企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收费标准,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自查,未发现巧立名目、通过中介服务、强制企业入会等乱收费现象。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探索“优化入出院流程”改革试点。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等3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入出院手续“窗口”前移至各个病区,变“多头跑”为“一站式”服务,使之前近12小时的出院结算时长缩短至25分钟。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工作信息7篇。二是深化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改革。作为首批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地区之一,专职疾控监督员充分发挥“侦查员”“通讯员”“指导员”作用,在开展传染性疾病监测分析的同时,结合湖北省应急决策指挥系统,提醒医疗机构快速核实与处置风险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将传染病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全市聚集性疫情同期下降40.63%。经省疾控局推介,湖南株洲、江西宜春、江西崇仁相继赴潜调研疾控监督员制度,对潜江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专家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三是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易+体检”“信易+医疗”“信易+托育”和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分级分类监管,让信用好的个人享受免费体检、优先就医,对信用评级好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减少监督检查频次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发《潜江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在委门户网公示。二是清理行政执法事项。以《省直管市通用权责清单》《省卫健委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法规规章目录(2024年版)》为基础,组织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职权类型、执法依据、承办机构等要素,编制形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321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105部。三是全面规范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向市政府报送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并在委门户网公示,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与协作,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会8次,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完善柔性执法制度。以规范性文件流程制发《潜江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裁量权。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制度》《涉企案件主要负责人预审批制度》,秉持谨慎处罚的态度,涉企行政执法以监督服务为主,对6家企业轻微初次违法行为给予了不予行政处罚。二是持续加强案卷质量评查。组织执法局开展案卷自评,抽取行政处罚案卷21件,10件优秀、11件合格,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处理。报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参评的8件案卷均被评为优秀案卷,其中2件满分、《潜江市皇家一号音乐会所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纳入全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抗(抑)菌制剂专项治理等,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5件;监督抽检抗消毒产品样品60份,检测发现2家公司的3种消毒产品不合格,及时告知使用的医疗机构下架处理,并向所属产地卫生监督机构发送了问题线索移交函。四是落实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抽检任务11370家,任务关闭77家,完成率79.19%,完结率100%,检查发现问题27家,责令限期整改12家,立案查处15家,监督抽查结果在委门户网进行了公示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委机关成立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将法治机构设在政法科,明确了2名法制审核人员和重大案件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同时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并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审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1件;委执法局成立案件审查科,配备法学专业人员负责案件审理。委执法局配备执法记录仪21台、执法终端11台、执法记录采集站2个、便携式打印机10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予以记录,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24件(简易程序179件,一般程序45件),按要求对一般程序案件予以公示,并录入“卫生监督信息平台”“两法衔接平台”

(七)深化“八五”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发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应知应会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重点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学习各项法律制度。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年度无纸化在线学法、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法,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参加全市“八五”普法法治宣讲员培训班,并组织委机关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参加现场庭审旁听,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守法意识和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开展普法宣传。制发普法责任清单,各责任主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宣传月、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世界献血者日、5·12护士节、托育服务宣传月、世界精神卫生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面向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专题讲座、义诊体检、健康咨询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八)强化突发公共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一是完善应急机制。印发《关于调整市级公共卫生应急委员会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的通知》,调整更新市镇两级卫生应急队伍人员信息,对基层卫生应急预案、应急制度进行了修订增补。二是加强岗位练兵与演练培训。全市疾控系统通过开展学校急性传染病防控演练、洪涝灾害事件卫生应急桌面推演、省级技能竞赛人员选拔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岗位练兵,锤炼了队伍实战能力。在市镇两级开展了多轮涉及个人防护、消毒监测、检验检测、重大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等专业培训,累计培训卫生应急人员700余名。三是做好应急处置与监测。全市报告传染病疫情及相关事件31起,所有事件均规范处置,无重症、危重症及死亡病例报告。湖北省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共生成预警信息3324条,其中红色预警6条、橙色预警615条、黄色预警530条、蓝色预警2173条,均根据不同等级风险预警进行了规范处置。

(九)落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继续委托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武汉分公司在潜江市辖区内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统保、调解工作。全市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机构26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有效分担了医疗机构的执业风险。在完善医疗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委托湖北省江泰医调委潜江工作站,通过调解、鉴定和赔付的管理,全面落实“三调解一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合理、公平解决医患纠纷约有76名患者及家属遇到医疗纠纷后,主动向医调委寻求帮助,通过调解员的宣传讲解,近80%的患者放弃无理诉求。对于受理的矛盾纠纷,坚持主动介入,认真研究案情、厘清责任、界定损失、充分协商,架起医患双方沟通的桥梁,促进矛盾化解。通过研判、预警,发现有群体性事件苗头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通过各部门联动机制和事发当地政府及早、全面参与纠纷的调处工作,形成强大的调解工作合力,防止事态扩大。对于难化解的医疗纠纷积案,主动跟踪沟通,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为防止当事人出现反悔的情况,医调委与市法院建立司法确认联动机制,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增强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受理医疗纠纷32成功率达到100%,维护了社会稳定。

(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收到各类“依申请公开”1条,在时限内进行了核实并答复。以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通过加强与湖北日报、潜江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平台合作,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公开与宣传报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2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394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政府信息668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财政保障不足。卫生监督执法点多面广线长,监督工作任务量大,财政供给不足,人员待遇保障存在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效率。

(二)专业人才短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退休人员较多,由于疾控体系改革原因,市编委停止卫生监督人才招聘计划,导致空编未招录,影响工作运转。

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仅公开文字解读,缺乏图表、案例等通俗易懂的辅助方式。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情况

委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坚持在委务会、月例会上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及时传达各级会议文件精神,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就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聘请法律顾问、党纪学习教育、疾控体系改革工作、政法工作培训、法治化营商环境、传达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等法治建设事项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签批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审阅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亲自参与研判涉企、重大行政执法等案件16件;每季度赴市民之家卫健窗口开展“局长坐窗帮办”,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核,面对面解决办事群众问题。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积极争取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项目,加大宣传力度。

(二)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自查、验收工作,确保“八五”普法圆满收官。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执法案卷评查、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

(四)强化卫生健康行业监督管理。落实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开展医疗美容、抗(抑)菌制剂领域等专项整治行动。

(五)提升卫生应急能力。依托市中心医院、市疾控中心技术力量和专业团队开展专项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活动,全面提高全市卫生应急队伍理论知识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

(六)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化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处理信访接待工作。

(七)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增加图文、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的占比,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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