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感式”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44006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15:34:2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5日 15:34:25 名  称: “无感式”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5-09-05 15:34 来源:潜江市卫健委
“无感式”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专业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单位
1放射卫生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一)放射治疗场所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的,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配备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三)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通过医疗远程在线监控平台进行在线监控潜江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是否按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2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是否按要求进行转运《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通过潜江市医废监控平台进行在线监控潜江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3生活饮用水卫生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通过生活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在线监控潜江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4餐具、饮具集中消毒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第五十八条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通过餐饮具集中消毒在线监管平台进行在线监控潜江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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