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潜)应急罚〔2023〕18号
被处罚人:焦文艺性别:男年龄:55岁
邮政编码:443100
所在单位: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职务: 副总经理
单位地址: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6号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2年3月24日,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报请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报经市政府审定通过并于2023年3月17日作出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求我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你作为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到位,组织制定并实施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一:《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3·24”一般中毒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应的《请示》、市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各一份,证明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3·24”一般中毒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相关责任,并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证据二:《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任命文件》副本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为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据三:《年收入证明》一份,证明当事人2021年年收入情况。
证据四:《事故现场照片》(复印件5张),证明:1.事故现场为金华润公司泽口分公司;2.事故当天施工人员从事危险作业;3.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毒面罩。
证据五:《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1份,明确了焦文艺的安全职责。
证据六:《询问笔录》2022年11月22日,关业元、向松庭、蔡葵,11月23日,覃耘荣、陶伟、万支荣、朱珊珊、张艳平,11月24日,焦文艺、张昌平、蒋旭,11月25日,唐勇《询问笔录》复印件各1份(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你作为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到位,组织制定并实施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五项:“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你作出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折合人民币贰万捌仟捌佰元(¥28800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潜江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潜江市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潜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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