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隶属湖北省潜江市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潜江市政府与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汉江支队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960年,潜江市成立消防股、消防中队;1972年,消防中队消防科;1984年,消防中队由章华中路63号搬迁至北郊徐角;1994年,消防科改为消防大队;2019年12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截至目前,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下辖编制站1个:潜江市园林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2个:潜江市城北消防救援站、潜江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站。
第二部分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各级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在“其他收入”中反映,主要包括消防装备、消防救援站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各消防救援站开展消防宣传、火灾防治、灭火救援训练演练等业务经费。2023年收支总预算1893.08万元。
二、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893.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81.67万元,占30.7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97万元,占5.18%;其他收入1213.44万元,占64.09%,主要是地方财政投入的消防经费。
三、关于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8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3万元,占2.21%;项目支出1851.25万元,占97.79%。
四、关于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9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97.97万元,上年结转11.98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95万元。
五、关于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97万元。
比2022年增加31.03万元。增加的支出主要是由于人员伙食费标准调整,体现在项目支出伙食费科目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说明。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7.9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按照支出功能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占部门支出总额的100%,主要是:22402消防事务科目,2023年预算数为10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行政运行以及消防救援人员伙食费项目等方面。
六、关于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万元,其中:
日常公用经费35万元,主要包括: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燃料费。
七、关于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消防救援队伍尚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持平。
关于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关于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的说明
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
(三)公用经费
2023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62.9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一级项目1个。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资产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信息化运行维护、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潜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在2023年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伙食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各级地方财政拨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类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消防救援局及所属消防救援队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消防救援局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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