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提醒如下:
一、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清单
1、党委、政府每月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月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3、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行动工作现场督导;
4、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每周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析研判;
5、党委、政府每月组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会;
6、属地安委会要常态化做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
7、属地安委会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8、全面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安委会20条铁办法和市安委会67条细则。
二、部门监管责任措施清单
1、每月明确细化1-2项排查整治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专项整治;
2、每月精心组织专家团队做好企业指导服务;
3、每月开展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4、每月要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并通报情况;
5、每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6、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上报、挂牌督办、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7、每月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本行业领域全方位安全宣传教育;
8、全面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安委会20条铁办法和市安委会67条细则;
9、要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措施清单
1、严格落实“两个清单”职责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对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1次科学编制并建立健全;
2、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对照本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对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开展1次自评,查出存在问题和短板;
3、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带班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4、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并组织专题研究;
5、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重点岗位、特殊岗位人员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警示教育)培训;
6、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对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开展1次督办落实;
7、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8、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及工作部署会议;
9、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作1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10、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签订1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
11、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知识专题培训、带头讲安全生产辅导课;
12、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13、严格本企业外包外租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管理要求;
14、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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