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6-195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5月10日 14: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0日 15:35:00 名  称: 关于《潜江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6-05-10 15:35 来源: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一、制定《潜江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必要性

化工中试基地是化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载体,更是我市抢抓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机遇、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当前国家及湖北省尚未出台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导致我市中试项目落地缺乏制度依据,审批流程亟待明确规范。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补齐制度短板、理顺审批机制,为中试基地建设和中试项目落地提供清晰遵循,亟需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在前期省内、省外调研基础上,市应急局参考各地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起草了《潜江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1月5日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月7日,市应急局发布了《关于<潜江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一个月;发布了《关于征求<潜江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函》,第一次征求各部门和企业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一周。1月13日,市应急局组织召开了潜江市化工中试基地建设推进会,市政府办副主任蔡宗雕同志主持会议,进一步征求了10家化工企业、3位专家和各地各部门针对《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1月26日,市领导雷玉成同志组织召开了潜江市化工中试基地建设推进会,提出了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的建议。2月4日,市应急局邀请3名省级专家和2名市级专家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论证,专家对管理办法基本内容表示认可,就个别文字描述上提出了修改意见。3月20日,市应急局结合各方反馈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向各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3月27日,完成意见收集工作,共收到2条修改建议,分别来自相关企业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单位均反馈无意见。其中,建议均聚焦中试项目产物流通相关问题,经针对性修改完善后,上述企业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反馈无异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初步完成。4月22日,市政府办组织召开化工中试基地项目建设推进专题会议,讨论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经合法性审查,各单位负责人会签后,《管理办法》于5月11日正式印发并公布。

三、制定主要依据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改)

2、《关于印发<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3、《关于印发〈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

4、《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部〔2025年11月,含附件《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5版)》《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2025版)》〕

5、《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工信部联原〔2024〕181号

6、《化工园区中试基地建设导则》GB/T 44710-2024

四、参考资料

1、《江苏省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浙江省新材料中试平台发展和中试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3、《兰州新区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荆门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5、《宜昌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6、《宜都市化工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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