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审核内容 |
行政处罚 | 1.对个人处以2万元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的; |
2.给予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等行政处罚的; | |
3.提请政府实施关闭的; | |
4.减轻处罚、不予处罚或撤销立案、处罚决定的; | |
5.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按规定应当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 | |
行政强制 | 1.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 |
2.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的: | |
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 | |
行政许可 | 撤回或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
其他 | 1.需要下达维持、变更、撤销决定书的行政复议案件; |
2.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认为需要案审会审理的其他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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