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办事处安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11月至12月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示的通知》(鄂安办函〔20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相关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11月至12月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示的通知》(鄂安办函〔2019〕21号)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省安委办关于11月至12月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示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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