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潜江市铝加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2471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06日 16:4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4日 16:41:47 名  称: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潜江市铝加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4 16:41

各区、镇、办事处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强降雨仍在持续,江河湖库水位不断攀升,全市防汛形势日趋严峻,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进入事故多发、易发期。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0〕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0〕31号)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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