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办事处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强降雨仍在持续,江河湖库水位不断攀升,全市防汛形势日趋严峻,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进入事故多发、易发期。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0〕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0〕31号)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