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细化分解《湖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3003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6日 14:1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14:18:52 名  称: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细化分解《湖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9 14:18 来源: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6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前期我办已将此文件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现将具体工作细化分解如下:

一、立即开展燃气行业专项整治。

1.迅速在全市开展天然气管道(高压管网)(市发改委)、城市燃气管网(市住建局)、液化气罐(罐、储、运、用)(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根除隐患,确保安全。

2.严查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

4.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市住建局)

5.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改督办(市发改委)

6.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市发改委)

7.加强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市发改委)

8.开展管道周边滑坡、泥石流、坍陷等地质灾害排查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

9.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落实)

10.健全完善燃气站、汽车加气站、商业用户燃气设施、燃气企业办公楼、营业服务网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市住建局)

11.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市住建局)

12.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住建局牵头,各区、镇、街道办事处配合落实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在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各地、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各专委会具体实施

2.重点检查天然气输送市发改委及使用市住建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市应急管理局)、冶金有色(市经信局)、消防(市消防救援大队)、道路交通(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水上交通(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市委政法委)、建筑施工市住建局)、水利市水利和湖泊局、水务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和湖泊局按职责分工落实、电力市经信局、农业机械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农业发展中心、渔业船舶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特种设备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市市场监管局、民爆器材市公安局等行业领域。

3.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相关地方,突出消防市消防救援大队、油气管线市发改委、化工市应急管理局等重点行业开展检查

4.突出学校市教育局、医院市卫健委、集贸市场市商务局、旅游景点市文化和旅游局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各专业委员会对照本行业领域内长期发现的问题开展检查。

5.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专业委员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6.各企业(单位)都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7.市政府要对下级政府及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

8.创新检查方式,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地、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

9.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各地、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

10.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各地、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

12.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明确区、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的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区、镇、街道办事处、责任落实到区、镇、街道办事处、监督检查到区、镇、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

1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公开曝光,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地、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交通运输领域要深入推进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市公安局)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地区路面管控,深化“两客一危一货”和“百吨王”、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市交通运输局)

2.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加快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一灯一带”建设和平交路口视线清理等微小改造工程。(市公安局)

3.持续深入推进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在线监管工程。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行业安全监管。(市应急管理局)

4.危险化学品生产领域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危化品处置等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辨识与防控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开展化工企业风险普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经信局配合落实)。突出硝化、氯化、氟化等重点危险工艺以及硅烷类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储存企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严厉打击“三超一抢”等各类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落实)。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行业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等违章违规行为市应急管理局

5.建设施工领域要强化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高空作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作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施工和违规操作。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特别是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施工现场,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法保障安全的,要坚决迅速停工撤人(市住建局)

6.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集贸市场、娱乐场所、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管线管道、燃气、电梯、电力设施的检测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7.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游客密集场所、旅游住宿设施、景区、大型游览游乐设施、高风险游览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预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2.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专委会落实

3.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各地配合具体实施

4.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各部门按要求落实)。

5.消防救援队伍、安全生产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6.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地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请各地各部门对每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时报送,6月20日前报送工作安排部署情况,9月15日前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李清;联系电话:18674145312

联系邮箱:2647373859@qq.com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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