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07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18:2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18:25:00 名  称: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6 18:25 来源: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潜江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潜江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我市服装产业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引导小微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设施和行政许可手续,督促其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规范经营;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三合一”小作坊依法予以关闭,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非法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为我市服装产业健康发展、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由应急局、市经信、市市场监管市消防救援大队分别牵头,对各区、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办(见附件2)。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督促、验收等工作;负责方案的起草,统筹协调督查专班开展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查处;负责宣传、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2.市应急局。负责起草《潜江市服装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市经信局。依法履行小微企业行业管理职责,指导作坊企业进企进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经营资质的,协调市供电公司依法采取停电等临时处置措施。

    4.市公安局。组织指导各地派出所配合属地开展整治工作,履行乡镇消防安全检查职责,对各地各部门移交的需实施刑事处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服装加工生产经营者的登记监管,以及对无照从事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的经营者依法依规予以规范、查处。

6.市消防救援大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指导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完善消防设施,查处违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7.各区、镇、街道办事处作为此次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主体,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充分整合辖区安委办、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税务、电力等综合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步骤

20211220日开始至202312月底,分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

工作内容:各区、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班工作人员,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迅速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动村、组、社区力量深入宣传服装产业发展政策,宣传规上企业招工优惠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及消防法律法规,顺畅群众举报渠道,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氛围,确保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地将宣传动员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勇;联系方式:13307228499)。

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办事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

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

工作内容:各区、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整治重点内容,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对本辖区内服装加工企业的登记注册劳务用工工伤保险、安全管理、火灾隐患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将摸排情况于2月28日前报送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勇;联系方式:13307228499)。

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办事处。

(三)专项整治阶段

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30日。

工作内容: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研判,分类施策。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引导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小微企业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认真梳理整治成果,形成闭环管理。要针对相关问题建立长效查处机制,将拒不配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情况汇总后,于4月30日前整治情况送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勇;联系方式:13307228499)。

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办事处。

(四)集中整治阶段

时间:2022年5月1日-2022年7月31日。

工作内容: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成四个督查组分片指导各地排查整治工作。针对重难点问题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整改态度恶劣,逾期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整治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接受监管,非法组织生产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在全市予以推广,对整治不力的地方在全市予以通报

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巩固提高阶段

时间:2022年8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工作内容:各地要将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四个督查组将采取“周调度、月抽查、阶段督办”等形式进行“回头看”,严防“三合一”小作坊整治后死灰复燃,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巩固。对工作中出现搞形式、走过场、搞变通的地方和部门,将报请相关机关进行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我市服装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将专项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认真履行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切实落实推进调整服装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整治工作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整治手段,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实施整治,对拒不整改的有关企业,必要时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推动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健全机制,稳步推进。为提高整治效果,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督查工作制度(见附件3),全面调度各地各督查组的工作进度。各地要明确1名信息员,各督查组要明确1名联络员,严格执行日汇报、周调度、阶段会商、专题报告、典型推广等工作制度。实行每日16时前进行日报、每周四上午11时前进行周报,每一个工作阶段完成后进行总结上报。对重大事项、重难点问题要实时进行专报。各地各督查组要不折不扣的按照整治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信息顺畅、联动灵活、运转高效。

  

    附件:1.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组成员名单

          3.服装产业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制度

  

                                                                  2021年12月16日印发

附件1

  

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雷玉成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蔡宗雕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陈显谱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罗  进    市经信局工会主任

            曾  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邹友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  聪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孙大军    市应急局总工程师

            谭  政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贺晓宇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

市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组成员名单

  

一、第一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大军    市应急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陈  勇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聂  蒙    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一科科长

        彭小强    市应急局基础科科员

        廖劲飞    市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

                  市安全生产专家

督查区域:张金、龙湾、熊口、老新、渔洋、总口、 白鹭湖。

二、第二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  进    市经信局工会主任

成  员:罗  丁    市经信局经信运行科科长

        周  峰    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闫银生    市应急局基础科副科长

        陈  振    市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市安全生产专家

督查区域:泰丰、王场、高石碑、周矶、广华。

三、第三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曾  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军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副科长

        罗  浩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事故                                

                  调查科科长

        刘嘉辉    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一科科员

        黄翼华    市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市安全生产专家

督查区域:园林、浩口、泽口、周农、高场。

四、第四督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钟雨轩    市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郭  成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科长

        向东静    市经信局电力执法大队大队长

        邹江波    市应急局基础科科长

        范雨琪    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二科科员

        段庆东    市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

                  务干部

督查区域:竹根滩、杨市、后湖、运粮湖、积玉口、熊农。

  

  

附件3

市服装产业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制度

  

为推进我市服装小作坊整顿工作,围绕“五个一批”即“取缔一批非法的、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整顿一批带隐患生产的、规范一批合法经营的、扶持一批标准化进规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好服装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各督查组的工作进度和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日汇报制度。各区镇办事处明确1名信息员,每日向督查组联络员汇报工作动态。

2.周调度制度。各督查组明确一名联络员,收集整理各片区工作进展情况后,于每周四上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3.阶段会商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督查组成员参加,根据阶段整治情况会商研判工作态势,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4.专题报告制度。各区镇办事处对重难点问题和有关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专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专题研究。

5.典型推广制度。各区镇办事处及督查组对工作中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进行推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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