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办事处安监局(站):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构建科学有序的安全监管模式,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7]40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是将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性、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划分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促进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适用范围
分级分类监督管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有储存)、使用(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三、分级方法
按照企业的危险性、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将企业分为A、B、C、D四级,A级风险最高,依次降低,D级风险最小。
(一)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条件:
生产企业: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3.构成一级或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处于非化工园区;5.标准化程度低于二级(不含二级)
A级企业:上述5个条件满足其中4个及以上。
B级企业:上述5个条件满足其中3个。
C级企业:上述5个条件满足其中2个。
D级企业:未列入以上三类的企业。
储存企业: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2.构成一级或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处于人口密集区或城市建成区;4.标准化程度低于二级(不含二级)
A级企业:上述4个条件全部满足。
B级企业:上述4个条件满足其中3个。
C级企业:上述4个条件满足其中2个。
D级企业:未列入以上三类的企业。
使用企业: 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2.构成一级或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3.处于人口密集区或城市建成区;4. 标准化程度低于二级(不含二级);
A级企业:上述4个条件全部满足。
B级企业:上述4个条件满足其中3个。
C级企业:上述4个条件满足其中2个。
D级企业:未列入以上三类的企业。
(二)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时,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安全生产评级调高一个等级:
1.上一年度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2.上一年度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
3.有隐患未整改到位,挂牌督办的;
4.一年内受到2次以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
(三)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时,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未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其安全生产评级调低一个等级:
1.配备了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的;
2.所有装置定期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形成分析报告并消除相应安全隐患的;
3.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的;
(四)已纳入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企业提出申请,市安监局同意后,可退出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1.依法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被注销登记的;
2.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解散的;
3.被依法公告注销相关危险化学品许可证书的;
4.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者予以取缔的;
5.歇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或转产退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满3个月的。
四、分级动态管理
各地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分级评定结果,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监管督理。根据季节特性、行业特点和重点工作情况,制定本地执法检查计划,并结合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确定不同评定级别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包括执法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各企业的检查频次一般不低于以下规定:
(一)A级企业:市安监局每半年检查不少于2次;各地安监局(站)每季度不少于2次;
(二)B类企业:市安监局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各地安监局(站)每季度不少于2次;
(三)C类企业:市安监局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各地安监局(站)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次;
(四)D类企业:市安监局每年检查不少于50%;各地安监局(站)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
五、分级程序
根据省安监局部署,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工作,由省局向社会公告;市安监局负责本地经营(有储存)和使用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工作,并向社会公告。原则上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类每年公告一次,特殊情况可适时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企业生产工艺、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水平等发生变化时,应在3个月内,主动向市安监局提出申请,重新进行分级。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工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按照省局、市局公告的企业风险分级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对本地生产、经营(有储存)和使用企业的检查频次。按照规范管理要求,建立分类监管工作台账和监督检查基本管理台账,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基础档案,待省安监局开发出档案软件和制式文本后做好运用工作。各地安监局(站)要组织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储存)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登记表》(附件二)、《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登记表》(附件三),于8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安全监管科(联系电话:07286233498;联系人:徐丁山;邮箱:2013584530@qq.com)。
(二)各地要结合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积极实施差别化监管,提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针对性。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或聘请专家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湖北省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清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各地要根据安全风险分级评定结果,按照“压缩淘汰A类、重点整治B类、强化提升C类、巩固完善D类”的原则,可通过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安全许可等多种手段,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培训教育和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不得以提高安全风险评定等级代替行政处罚。
附件: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登记表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储存)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登记表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登记表
潜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
潜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印发
附件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登记表
企业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
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 有效期 | ||
企业地址 | |||
主要产品 及数量 | |||
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化品 | |||
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
重大危险 源及数量 | |||
标准化等级 | |||
是否在化工 园区 | |||
是否存在需要调级的情况 | □无 | ||
□有 具体为: | |||
企业意见
| 情况属实,请予认定为 级企业。 年 月 日 (盖章) | ||
县级安监部门 认定意见
| 拟同意认定为 级企业。 年 月 日 (盖章) | ||
市级安监部门 认定意见
| 同意认定为 级企业。 年 月 日 (盖章) |
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储存)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登记表
企业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
经营许可证号 | 有效期 | ||
企业地址 | |||
主要产品 及数量 | |||
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化品 | |||
重大危险 源等级及数量 | |||
标准化等级 | |||
是否处于人口密集区或城市建成区 | |||
是否存在需要调级的情况 | □无 | ||
□有 具体为: | |||
企业意见
| 情况属实,请予认定为 级企业。 年 月 日 (盖章) | ||
各地安监局(站)意见 | 拟同意认定为 级企业。 年 月 日 (盖章) | ||
市安监局认定意见
| 同意认定为 级企业。 年 月 日 (盖章) |
附件三: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登记表
企业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
安全使用 许可证号 | 有效期 | ||
企业地址 | |||
主要产品 及数量 | |||
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 |||
重大危险 源等级及数量 | |||
标准化等级 | |||
是否处于人口密集区或城市建成区 | |||
是否存在需要调级的情况 | □无 | ||
□有 具体为: | |||
企业意见
| 情况属实,请予认定为 级企业。 年 月 日 (盖章) | ||
各地安监局(站)意见
| 拟同意认定为 级企业。 年 月 日 (盖章) | ||
市安监局 认定意见
| 同意认定为 级企业。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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