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888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20:21:4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4日 20:21:42 名  称: 市安监局关于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4 20:21

 

 

 

 

 

潜安监管[2017]58 

 

 

市安监局关于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镇、办事处安监局(站)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为认真贯彻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安监局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鄂安监发(2017)47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要求,深刻吸取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鄂州市德胜钢铁有限公司“8·3”煤气中毒和我市宜生新材料有限公司“7.19”一般火灾事故教训,把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企业“全覆盖”、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周密的部署、最有力的措施、最严厉的惩处,铁腕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 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对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清单(试行)》(附件1)开展检查。 

在对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检查全覆盖的同时,要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检查力度,突出检查企业自动化改造和投用、重大危险源管控、动火及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取证、“反三违”等情况。 

(二)对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问题清单及法律依据》(附件2),实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及相关处罚。 

    凡涉及清单中所列问题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顶格处罚。 

四、 检查方式 

(一)要实施逐企逐处全覆盖检查。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检查,逐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和重点作业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 “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各地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广泛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专家检查等方式,深入企业、深挖细究,着力找准、查实隐患和问题。 

(三)要充分利用好专家及专业机构。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相关专家、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组成精干检查组,充分发挥专家和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要层层压实责任,并对工作不力等行为严肃问责。9月中旬,市安监局将组织专班对各地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大检查未做到全覆盖的、存在重大疏漏的、应予停产未停产的、应予处罚未处罚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安全检查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密实施,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整顿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真正让大检查收到预期效果。 

(二)强化调度通报,全市协调联动。全市建立“一周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各地要同步建立调度制度,指定专人专门负责调度和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每周对排查出的隐患、依法予以查处的情况要上报《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地应在每周五10时前向市安监局报送纸质版统计表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市安监局将及时跟踪督办,及时予以通报曝光。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调度数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严肃问责。 

(三)严格执法,务必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执法检查要查到位。要对照“两个清单”开展全面排查,做到“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二是过程处罚要严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要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不得以经营困难、违法行为轻微、整改态度积极等理由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要及时跟踪案件办理进度,确保处罚到位。三是整改督办要促到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一患一策”,“一企一册”的要求,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曝光违法违纪行为。各地要建立宣传与公开曝光制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和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动员广大社会公众、企业员工积极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宣传典型经验,剖析事故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公开曝光;对行动迟缓,任务安排部署不迅速,工作推动不力,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的公开曝光。 

    附件:1.《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清单(试行)》 

2.《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问题清单及法律依据》 

3.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4.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潜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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