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潜江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108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6日 10:10:00 文  号:潜安办〔202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7日 10:14:27 名  称: 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潜江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10:14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安委办,市消防救援大队、江汉油田大队:

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加快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鄂安办函〔2020〕66号),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潜江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潜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潜江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联合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培训宣传等机制建设,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监管队伍的优势,切实形成合力,提升监管水平,推动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爆炸性化学品(硝酸铵、硝化棉、氯酸钾、氯酸钠等)、毒性气体(氯气、氨等)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等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联合会商研判机制

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结合季节、时节特点,原则上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以及相关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联合会商,通报形势,分析预判风险,完善防控措施。针对发生的有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及时组织联合会商,专题研判。重要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推动。会商研判结果可以向安委会报告,通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二、联合检查督导机制

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厂房(车间)、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联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等情况。消防救援机构重点检查企业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水源药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灭火和应急预案及演练、“两支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等情况。

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执法期间,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建立联合办公制度,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项工作办公室,全过程调度指挥检查督导和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省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要提请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原则上,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检查。

三、信息共享机制

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明确信息交流渠道,定期通报检查执法或受理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实现信息的及时、充分、全面、有效共享。对多次违法的同一企业要协同重点督查,实施联合惩戒。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基础上,相互开放监测监控信息系统,共享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测系统和危险化学品GIS系统信息,通过网上巡查、推送预警信息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准防控和指导服务。

四、应急联动机制

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实施联勤联动机制,指导有关企业开展常态化实地熟悉、预案制定、拉动演练、辨识培训、调研交流等工作,进一步磨合企地应急救援联动和应急保障配合,提高应急救援联动水平。要指导企业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督促配齐装备器材,配足灭火药剂,并纳入消防出警调度机制,实现消地信息共享、系统共享、应急联动、指挥协同等监管和应急新格局。要根据辖区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联合演练。危化品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应及时互通信息,按照应急救援方案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五、联合培训宣传机制

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安排危险化学品、消防领域专家,对危险化学品和消防安全监管力量、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培训,推动提高业务能力和指导水平。要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领域专家交流沟通,建立一批跨领域、业务精的专家队伍,为联合监管和应急联动提供专业队伍支持。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人、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和重要技术工种、特殊作业人员以及一线员工的安全能力培训,培养一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的“明白人”。要加强对近年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等典型事故警示宣传,举一反三,强化教育,对企业持续开展联合警示约谈。

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联合监管机制的重要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实效长效,建立健全纵向贯通联动、横向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综合运用“集中执法检查” “执法+服务”、定期异地交叉互检等手段,发挥联合监管优势,深入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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