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对定点医药机构4月1日至4月30日费用进行智能审核,经过初审、申诉、合议等环节,最终确定本地扣款金额为3.49万元,涉及规则23条,医药机构74家;异地扣款金额为1.19万元,涉及规则13条,医药机构23家。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本阶段智能审核结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违反限定适应症条件用药:
对于目录里限制性报销的药品不满足条件仍报销的行为。如:盐酸川芎嗪注射液,根据《湖北省医保药品(西药、中成药)编码数据库》备注栏规定,限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支付不超过14天。
(二)诊疗项目超频次:
诊疗项目在某一时间区间内开取次数超出其限定频次,例如患者实际住院6天,在此次住院期间Ⅱ级护理和Ⅲ级护理实际共开具8次(上限为6次)。
(三)超限定病种:
如潞党参口服液等药品超糖尿病病种目录范围使用。
(四)医疗服务项目限生育保险:
如刮宫术限生育保险使用,患者本次医疗类别非生育住院或生育门诊。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医药机构需加强“三目”的学习,严格执行药品及耗材的适用范围、各类诊疗项目的收费标准,做到在实际诊疗过程中规范、合理收费;二是规范“三目”编码对应,避免再次出现由于编码对应错误导致的违规问题;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减少项目过量使用、漏开、补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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