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于2026年2月28日结束。在非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需延迟至少90天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此期间自行承担全额医疗费用。请务必在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缴费。
一、缴费方式
1.通过“电子税务局”或“鄂汇办”APP为自己缴费,或者帮助他人代缴。
2.到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代缴。
3.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汉口银行、工商银行等网点缴费。
二、缴费标准
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不增加。
三、注意事项
1.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或新生儿落户我市的,新生儿可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202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需缴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
2.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由市残联、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及医疗救助资金实行集中代缴,个人不需缴费。城乡低保、无其他特殊身份的监测对象,由个人缴纳应由个人负担部分,余额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资助缴费。
3.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或上一年度未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即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3个月后恢复待遇享受;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如有疑问可拨打0728-6244581、6230112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