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8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983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13:03:5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13:03:56 名  称: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8号

发布日期:2025-03-24 13:03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医保处字〔2025〕第8号

当事人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益佳医药有限公司益佳内科诊所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9005MA4F10N77J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关于印发潜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潜医保发〔2024〕12号第十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约谈潜江益佳医药有限公司益佳内科诊所有关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31041.54元;3.处以违法违规金额1倍罚款:31041.54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3月24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