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11号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2829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9月02日 11:42:41 文  号:潜医保处字〔2025〕第1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02日 11:42:41 名  称: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11号

发布日期:2025-09-02 11:42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潜医保处字〔2025〕第11号

当事人基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90054215651063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关于印发〈潜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潜医保发〔2024〕12号)第十条第二项、第五项和第六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约谈主要负责人;

2.退回医保基金:123056.66元;

3.处以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123056.66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2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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