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潜医保处字〔2025〕第20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潜江市好药师益家药品销售大药房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9005MACDXK718Q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赵*萍 | |
违法事实 |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关于印发〈潜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潜医保发〔2024〕12号)第十条第五项和第四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约谈主要负责人;2.退回医保基金:21761.34元;3.处造成损失金额1.25倍罚款:27201.68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