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潜医保处字〔2025〕第31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潜江市江汉油田总医院(原湖北江汉油田总医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12429005MB0B217330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何*胜 | |
违法事实 | 过度检查、过度诊疗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关于印发<潜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潜医保发〔2024〕12号)第十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条第二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约谈主要负责人; 2.退回医保基金:298743.25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298743.25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3月6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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