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路灯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职责
1.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2.建设: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建设和改造计划,积极采用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组织做好我市城市亮化照明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配合、验收及移交等建设工作。
3.评估:对全市亮化照明设施、设备进行分门别类整理,预测评估下年度管理经费(包括全年用电量、维护人工、机械及各类配件材料等);分年度适时对全市亮化照明设施、设备及新建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全市亮化照明设施、设备运维及拟建、新建项目的绩效和影响,评价我市亮化照明的目标实现程度,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对策建议等。
4.维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管,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在节约维护成本、提高维护效率的原则下,积极采用新管理方式,组织做好路灯巡查、维护、抢修等工作。
5.指导:指导我市区镇处路灯照明建设,并统筹协调合理利用配置相关资源
管辖范围情况。现维护范围为园林城区、杨市办事处、泽口办事处(章华北路至永安药业)及拟建部分新城区,维护地域涵盖约 257 平方公里(不含江汉油田区域)。共管理维护变压器107台(其中:箱式路灯变压器49台、台架式路灯变压器50台、箱式亮化照明变压器6台、台架式亮化照明变压器2台),控制柜345台(其中:路灯控制柜188台、亮化照明控制柜157台))。路灯照明供电线路约576KM(其中地埋电缆线路约398KM、架空线路约178KM)、路灯 23264盏,楼宇、广场、园林及桥梁照明327栋(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无下级单位。潜江市路灯管理局根据潜机编〔2017〕50号文,于2017年12月18日成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事业编制12名。因机构改革,尚未在潜江市编办委员会进行三定方案。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1187.95万元,比上年1220.22万元减少32.27万元,减少2.64%,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减少了23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了25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了51.71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1187.95万元,比上年1220.22万元减少32.27万元,减少2.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95万元,比上年330.51万元减少了230.56万元,减少67.76%。减少原因为人员类项目支出减少0.56万元、路灯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减少230.00万元调整至政府性基金。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
(1)2025基本支出99.95万元,比上年100.51万元减少0.56万元,减少0.5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用经费核减。
(2)2025年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230万元减少230.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项目。
3.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0万元,与上年750.00万元增加了250万元,增加33.33%,主要原因是路灯运行维护经费电费增加20.00万元、路灯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又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至政府性基金增加了230.0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机关运行费为0。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00万元,增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移交车辆费用新增。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61.71万元,比上年144.00万元增加17.7万元,增加16.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服务中的劳务费用21.00万元,公用经费购置费减少3.3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41.71万元,比上年45.00万元减少3.29万元,减少6.9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购置费减少;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20.00万元,比上年99.00万元增加21.00万元,增加21.21%,主要原因是路灯运行维护经费中路灯管养数量的增加。
其中面向小微企业161.70万元,分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末固定资产原值总额216.36万元,其中3辆作业车,1辆巡查车,单台车辆没有超过100万元,车辆总账面价值160.80万元,占资产总额74.32%;其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5.56万元,占资产总额25.68%。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共2个项目,2025年路灯运行维护经费电费770.00万元,2025年路灯运行维护经费维护费230.00万元。均属于政府性基金项目。
2025年路灯运行维护经费电费770.00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2025年度,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2号“关于城市管理领域内涝、照明、园林绿化等专题会议纪要”,支付电费保障管护区范围内的所有路灯正常运转。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成本≦770万元
数量指标:按月缴费=12次、用电户头≥314个
质量指标:路灯亮灯率≥96%,路灯日均亮灯时长 ≥10.5小时
时效指标:用电费支付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加强城市照明,保障社会正常运转,保障
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项目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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