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522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15:51:1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15:51:16 名  称: 潜江市物业管理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5-02-14 15:51 来源: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度潜江市物业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2025年潜江市物业管理中心

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

2、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活动的指导及年度考核。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05年经市政府批准,潜江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从原公积金中心剥离,与潜江市物业管理中心合署办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下设综合科、物业科和资金管理科。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2025年中心收入预算为635万元,相比上年增加95万元,增加17.59%,主要原因是:潜江市房地产管理监察大队机构撤销人员合并到中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91.86万元,相比上年增加了11.86万元,增加4.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它资金收入预算343.14万元,相比上年增加了83.14万元,增加了31.97%,主要原因是:潜江市房地产管理监察大队机构撤销人员合并到中心。

2.2025年中心支出预算为635万元,相比上年增加95万元,增加17.59%,主要原因是:潜江市房地产管理监察大队机构撤销人员合并到中心。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1.86万元,人员支出10.75万元、公用支出1.1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80万元,相比上年增加了11.86万元,增加4.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它资金支出预算为343.14万元,相比上年增加了83.14万元,增加31.97%,主要原因是:潜江市房地产管理监察大队机构撤销人员合并到中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中心为事业单位,机关运行费为0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中心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为0,无因公出国()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相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中心货物类政府采购金额合计7万元,资金来源为:预计结转7万元,资金性质为其他收入资金。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末中心固定资产原值总额69.59万元,其中:

1.房屋:19.3万元,面积236.28㎡,占资产总额27.73%

2.车辆:19.58万元,占资产总额28.14%

3.通用设备:20.19万元,占资产总额29.01%

4.办公家具等:10.02万元,占资产总额14.4%

5.无形资产:0.5万元,占资产总额0.72%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现有公务用车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中心项目预算申报1个,涉及一般公共拨款280万元,是“红色物业”奖补政策奖金。

年度绩效目标:全力提升党领导社区治理的能力,全面实现“党建强、机制好,队伍强、服务好,治理强、环境好”的“红色物业”管理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建领导打造“红色物业”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的实施意见》(潜办发[2020]2号)要求,对“红色物业”建设实施奖补,提升我市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实现“红色物业”工作全覆盖。

数量指标:评定小区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补助个数≤105/年;给予工作经费过渡性补助的小区个数≤21/年;评定补助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面积≤109万平方米/年;评定“红色物业服务站”个数≤70/年;评定“红色物业”开展效果好的小区业委会(自治组织)个数≤31/年;评定“红色物业”开展效果好的小区物业个数≤28/年;“共同缔造”试点社区≧1/年。

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100%,评定完成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经费发放完成时限当年年底。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健全基层治理体系达成;提高居民满意度与幸福感达成。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红色物业”企业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2025年中心没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单位下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杂项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支出功能科目)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项目支出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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