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住房保障工作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潜江市住房保障工作分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租房的运营管理;负责公租房的建设、准入、审核、分配、退出、维修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潜江市住房保障工作分局(以下简称我单位)成立于1997年,是隶属于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12429005707081721G,本单位无下属机构,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法人代表胡凯。截止2024年12月6日,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6人,在职职工33人,合同人员6人,退休人员26人;人员结构有事业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1629.65万元,比上年1183.50万元增加446.15万元,增加37.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租房小区维修。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2.48万元,比上年683.50万元增加228.98万元,增加3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8.8万元,比上年500万减少261.2万元,减少52.24%主要原因是资金需求减少。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1629.65万元,比上年1183.50万元增加446.15万元,增加37.6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2.48万元,比上年683.50万元增加228.98万元,增加3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38.8万元,比上年500万减少261.2万元,减少52.24%主要原因是资金需求减少。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
(1)2025基本支出1320.85万元,比上年1183.50万元增加137.35万元,增加11.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2025年项目支出70万元,比上年增加70万元,增加100%。
3.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8.8万元,与上年500万减少261.2万元,减少52.24%主要原因是资金需求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机关运行费为0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4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无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5年住建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9.93万元,比上年15.72万元减少5.79万元,减少36.83%,主要原因是采购科目没变,在采购数量上减少了,其原因是根据本单位的时间采购情况来的。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末分局固定资产原值总额5018.01万元,其中房屋总面积10297平方米,房屋总账面价值4966.19万元,占资产总额98.96%;其他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1.82万元,占资产总额1.04%。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5%。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2、公租房小区共同缔造提档升级项目。
3、公租房小区改造工作于2025年5月开展,12月上旬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数量指标
2、时效指标
公租房小区改造工作按时于2025年5月开展,于12月完成,公租房小区改造工作按合同要求在时限内完成。
3、质量指标
4、成本指标
5、社会效益指标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项目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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