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5年度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523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16:03:5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16:03:58 名  称: 潜江市建筑市场管理站2025年度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5-02-14 16:03 来源: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潜江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2025年度预算公开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潜江市建筑市场管理站住建局所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1监督检查建筑市场施工许可行为。

2对无证施工、建筑业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业务及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违法分包、转包等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提出初步处罚意见,报经委托执法机关批准后执行,承担委托执法机关临时下达的行政执法任务。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站现有在编在岗17人,其中领导6含站长1名,副3工会主席1名,总工程师1名;退休人员8

目前内设“14科”,即综合办公室、市场管理一科(负责城区建筑市场管理)市场管理二科(负责乡镇建筑市场管理)装饰管理科(负责装饰行业管理)及实名制管理科(负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收入总计265.94万元,比上年237.9万元增加28.04万元,增加11.79%,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24万元比上年227.2万元减少27.96万元,减少12.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他收入66万元,比上年10万元增加56万元,增加84.85%,主要原因是事业性收入增加。

2025年收入总计26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收入总额的75%;其他收入占收入总额的25%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支出预算265.94万元,比上年237.9万元增加28.04万元,增加11.79%,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2025年支出预算265.9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241.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运转类项目支出24.12万元,全部用于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支出预算总额的9%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站2025机关运行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5我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万元,比上年1.9万元减少0.35万元,减少18.42%,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万元,其中:办公通用设备的购置1.35万元,主要用于因现有设备使用年限已久需换购电脑1台、空调机1台、办公桌椅2;办公购买复印纸0.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构成情况:固定资产净值191402.41元。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现有公务用车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我站2025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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