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目 录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一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园林城区建成运行并办理移交的市政设施(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下水道)进行维护监察管理,查处未经许可挖掘、损坏、破坏、占用市政设施行为,维护设施完整性;审批合法合规市政道路破挖、建设;对排水管网堵塞的疏浚维修、污水井盖缺损维修、雨季上路排水等。二是负责对园林城区车行道、人行道、下水道、泵站、桥梁等市政设施损坏情况的摸底汇总,拟定年度维修计划,经上级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实施维修养护;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1994年1月,经潜机编﹝1994﹞2号文,成立“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所”,为事业单位,隶属市住建委,定编25人。
1994年7月经潜机编﹝1994﹞31号文件批复,更名为“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机构级别为副局级事业性差额拨款单位。
2015年7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鄂办发[2013]30号和潜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以潜机编办[2015]42号文批复,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12429005421562933L
2017年10月,经潜机编﹝2017﹞77号文,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成建制划归市城市管理局管理,同时,更名为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我单位是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下属的二级单位,独立核算,内设:办公室、财务科、项目管理科、监督考评科;下设:排水监督所、市政设施监察管理所、道路桥梁维护所、排水泵站维护所。截止至2024年12月定编23人,实有在编在岗35人。
1.预算收入情况:2025 年预算收入 4461.67万元,比上年增加 3103.47 万元,增加 228%,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预算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1.67 万元,比上年增加395.36 万元,增加68%;主要原因是工程目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增加34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工程预算增加。其他收入20 万元, 比上年减少 50万元,减少 71%。主要原因收入减少。
2.预算支出情况:2025 年预算支出4461.67万元,比上年增加 3103.4万元,增加 228%。其中: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1.67 万元,比上年增加395.36 万元,增加68%;主要原因是工程目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增加34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工程预算增加。其他收入20 万元, 比上年减少 50万元,减少 71%。主要原因收入减少。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
(1)2025 年基本支出 324.61 万元,比上年减少 754.4 万元,减少 7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时单位自有资金减少。
(2)2025 年项目支出4137.06 万元,比上年增加3858.26万元,增加1383%,主要原因是:本年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3.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工程预算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202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5年市政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407.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218.77 万元,增加17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潜江市城区标线施划、护栏更换项目(2024),市政常规维修养护工程。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7.07万元,比上年14万元减少了6.93万元,减少49.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采购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为3400万元,比上年174.3万元增加32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潜江市城区标线施划、护栏更换项目(2024),市政常规维修养护工程。
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 3400 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 7.07 万元。
市市政局 2024 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79.7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及其他用房 2290.8平方米,账面价值204.11万元;应急保障用车 1辆,账面价值19.57万元;执法执勤车2辆,账面价值27.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定资产账面价值28.4万元:主要是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投影仪、桌椅等。
“临时管网污泥处理站污泥处理”主要内容是为推进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处理城市管网污泥。
2025年安排预算23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是:依据市财政局2021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市城管局要求落实临时管网污泥处理站建设资金的报告》的文件精神,建设临时管网污泥处理站处理污泥,达到处理污泥量40m³/天。
数量指标:建设临时管网污泥处理站=1座;处理污泥量40m³/天。
质量指标:污泥处理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限 =依据合同规定。
社会效益指标成本指标:保障城市排水系统正常运转。
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满意度≧90%。
(一) 对空表的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零,故该表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
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
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
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
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
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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