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2025年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52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16:07:1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16:07:18 名  称: 潜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5-02-14 16:07 来源: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潜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及省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市房建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和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工作;负责检测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起重设备“一体化”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建项目质量投诉、施工噪音扰民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中介机构和有关个人违反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 机构设置情况

潜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设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执法管理站、综合办公室、政工档案室、财务科、证照管理科等7个科室。2024年底共有人员55人,在岗39人,退休17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760.87万元,比上年759.95万元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9万元,比上年713.99万元增9.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760.87万元,比上年759.95万元增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9万元,比上年713.99万元增加9.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

12025基本支出699.4万元,比上年699.29万元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2025年项目支出100.3万元,比上年67.65万元1.79万元,增加32.65万元

  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4万元,比上年2.04万元增加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已久维修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5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要增加办公设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质安局固定资产总额4070449.33元,其中:办公用房及其他用房2639.49平方米,账面价值1394379元;公务用车2辆,账面价值184883.33元,其他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491187元,主要是办公用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空调、监控设备、会议专用视屏设备、绘图仪、照相设备等。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我局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2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抽检管理费”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我市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费用。

2025年预算安排1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对全市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抽检抽测,对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抽检抽测,确保全市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达标。

数量指标:单位工程质量抽检抽测率≧30%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抽检抽测率≧30%

质量指标:保障房屋工程质量安全合格率≧99%

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达标率≧99%

时效指标:及时完成抽检工作

成本指标:经费使用限额≦14.7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项目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