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物业管理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活动的指导及年度考核。
2.2005年经市政府批准,潜江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从原公积金中心剥离,与潜江市物业管理中心合署办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下设综合科、物业科和资金管理科。
二、机构设置情况
潜江市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成立于2005年,是隶属于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124290057261264467,本单位无下属机构,地址湖北省潜江市,法人代表何叶青。截止2025年12月31日,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2人,人员结构为事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共有在职职工21人,其中在编在岗12人,其他人员9人,无退休人员。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2026年,潜江市物业管理中心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群腐整治为抓手、行业规范为核心、服务提升为目标、党建引领为保障,聚焦服务理念转型、三方联动效能、信息公开透明、维修资金保障等短板弱项,靶向施策、系统发力,推动物业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化群腐整治,巩固长效成效。持续推进物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公共收益、履约服务、信息公开等重点,加大排查与执纪力度,健全长效机制,督促企业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型,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完善物业企业全生命周期监管,强化日常巡查与信用惩戒,推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推广信托制、酬金制等新型物业服务模式,提升老旧小区治理水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优化信访处置,简化维修资金使用、业主投票等流程,保障业主参与权与监督权。深化党建引领下社区、业委会、物业三方联动,规范业委会组建与运行,提升自治履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培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队伍,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
(二)推进信息公开,保障业主权益
强化执法结果与行业监管信息公开,联动相关部门及时公示违法违规处罚、整改要求与完成情况,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部门监管、企业履责、业主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三)规范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能
健全维修资金追缴、续筹、使用、监管全链条机制,加大欠缴追缴力度,优化续筹与使用审批流程,破解“无钱可用、有钱难用”问题,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四)压实安全责任,筑牢平安防线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安全管理纳入信用评价与考核,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聚焦消防、电梯、燃气、有限空间、高空坠物等重点领域,常态化排查整治隐患,健全应急预案与演练机制,联合开展安全宣传,共建平安小区。
(五)深化下沉包保,助力基层治理提质
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提升为核心,严格落实工作指引,指导包保小区规范治理、提升服务。推动老旧小区微改造与环境提升,统筹资源、完善配套、优化布局。协助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健全长效运维机制,推动老旧小区从“无人管”向“有人管、管得好”转变,夯实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按照市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行业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全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6年本年收入441.08万元,比上年635万元减少193.92万元,降低30.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3万元,比上年291.86万元减少279.43万元,降低95.74%,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取消;其他收入394万元,比上年276.93万元增加117.07万元,增长42.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上年结余结转34.65万元,比上年66.2万元减少31.55万元,降低47.66%,主要原因是单位资金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缴纳保险等。
2.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本年支出441.08万元,比上年635万元减少193.92万元,降低30.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3万元,比上年11.86万元增加0.57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
(1)2026年基本支出431.08万元,比上年355万元增加76.08万元,增长21.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2026年项目支出10万元,比上年280万元减少270万元,降低96.43%,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取消。
3.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6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4万元,比上年7万元减少6.6万元,降低94.29%,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采购减少。
2026年,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0.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为70.13万元,我单位无房屋,公车1辆车牌号为:鄂N1127A,用于应急保障用车,在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横堤路办公楼办公。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现有公务用车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为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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