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449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10:19:5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10:19:59 名  称: 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14 10:19 来源:潜江市住建局

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

全市广大居民群众:

   为充分发挥全市人民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有效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燃气安全运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管理有奖举报活动,举报内容为:

一、占压、圈占燃气管道。私自在燃气管道上方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其他设施、杂物的行为或建、构筑物将燃气管道或附属设施包裹起来。

二、私拉乱接燃气。因不符合层高、通风等安全要求无法安装天然气,用户私自拉接管道。

三、偷盗使用天然气。通过私自改装管道等违法使用天然气。

四、燃气管道严重锈蚀。燃气管道出现大面积严重锈蚀或表面出现严重龟裂及脱落。

五、燃气泄漏。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出现漏气现象。

六、燃气管道5米范围内第三方施工。未经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公司审批同意而私自在燃气管道5米范围内第三方施工的违法行为。

七、严厉打击黑气贩、黑窝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大量瓶装液化气。

针对以上七种情形,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后,根据隐患性质给予100至300元的现金奖励。

对无明确举报对象、无具体隐患的举报事项,对重复举报且无新的举报事实或者证据的举报事项,不予受理。以下三种情形不予发放举报奖金:燃气管理所或燃气公司先期已经发现并建立台账的举报事项;燃气管理所或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燃气管理所认为不应当奖励的其他情形。具体奖励办法由潜江市城市燃气管理所制定并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96517或12345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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