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住发〔2024〕6号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经信局、水电气网政务服务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潜江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潜江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加快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水电气网报装服务流程,加强报装与外线工程施工审批衔接,提供“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端受理、一网通办”的一站式政务服务,推动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进一步提升市政公用服务品质,提高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企业(非居民个体用户)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项目单位结合实际需要提出水电气网有线电视联合报装申请的,按照本方案规定办理;对不需要联合报装的,可在工程建设许可或施工许可阶段,选择单独报装事项与主线事项并联申报。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公共管网规划
扎实做好市政基础设施(供排水、供气、供电、网络)普查工作,协同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年度更新计划,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市政配套短板。同时,注重提前预留水电气网的接口和通道,确保报装项目与市政基础设施有效衔接。
(二)优化手续办理流程
1.整合申报材料
将水、电、气、网报装申请表整合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申请表》,整合归并申请要件,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实现“多个事项,一次申报”,证照“一次提交,多次复用”。
2.开展并联审批
(1)我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企业(非居民个体用户)在水电气网报装过程中,已获得城管部门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树木修剪移植类审批等相关行政许可后,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审批。
(2)对水、电、气、视、网等接入外线工程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线路长度小于200米,工程简易、对环境影响小,不破挖公路,采取顶管施工穿越城市道路或公路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符合告知承诺要求的,申请单位承诺确保能够满足各单位告知的条件、标准、技术以及恢复方式,即可组织施工,免于办理相关行政审批。鼓励审批单位实行“容缺受理制”,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关键要件齐全,对于非关键性材料暂缺的,申请单位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缺失材料的,审批部门可先予以受理、预审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待申请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后,再对申请单位出具审批结果。各审批单位可动态调整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范围,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外公布。
(3)各审批单位依据自身工作权责做好告知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实承诺单位是否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建设,对违反承诺内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联审单位通报,该单位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备案制。申请单位超过2次不按“容缺”受理承诺书承诺的期限补齐缺失材料的,该单位不再适用容缺受理制。
3.实行联合踏勘与联合验收
需要联合踏勘的项目,由水电气网企业或施工企业等市政服务单位提出申请,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牵头部门集中发起联审流程 ,其他部门或企业反馈意见。因施工进度变化的,各市政服务单位与企业自行约定日期。在完成踏勘和约定工作后,各市政服务单位应于规定工作日内或各服务事项规定的答复时限内制定并出具接入方案,通过系统汇总反馈。
竣工验收阶段,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验收或单项验收,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具备报装接入条件。
四、责任分工
(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指导市政设施建设审批力度,统筹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申报。
(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将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统筹推进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服务市场的主体职责,加快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二)强化督促检查。全力做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全过程统筹协调,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介,加大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示范引领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告知承诺书
附件: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告知承诺书
1.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勘验。
2.施工组织设计中,严格按照管线管理要求对管线保护采取技术措施;事故应急预案中,明确管线保护的应急救援预案,在原有地下管线的保护区范围内,不使用机械开挖。
3.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的审批时间、路径、工期进行施工。对开挖区域管线应采取人工开挖探沟勘察;遇到地下管线情况不明的,应尽快联系相关管线单位到现场核查核对,待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现场,严格按相关部门要求设置安全护栏或施工围挡、交通导向标志、标线等夜间设置安全警示灯,确保过往行人及车辆安全,在开挖区域设置明显告示牌张贴建设、施工单位名称、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及施工时间,接受监督,做好交通疏导措施,保证道路通行和行人安全。
5.按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取围蔽作业,施工材料、机具等不得超出施工围蔽范围。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应安排在晚上10时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施工产生的淤泥、废料等要及时清运,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应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得向路面直接排放。
6.严格按照道路修复标准,及时修复挖掘路面。挖掘砼路面的,需整块面积修复,挖掘其他材料的路面,按挖掘实际面积修复。
7.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纠纷和损害责任,由你单位自行承担并协调解决。
8.若未按承诺执行上述要求、流程,将你单位列入失信名单,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记入诚信档案并向联审单位通报,你单位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备案制。
我单位承诺按上述内容组织实施,提供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并将切实履行承诺要求,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后果,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潜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