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拟纳入2022年第三批公共租
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潜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潜政规[2013]2号)等规定,我局对申请公租房对象的收入、缴交社保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我市2022年9月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有19户,拟纳入保障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请对象情况有异议或认为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向市住房保障工作分局举报(联系电话0728—6233511)举报箱设在一楼,地址:潜江市东风路39号。我局承诺保护举报人的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被保障人保障资格。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户(2户)
章华社区1户
黄万姣
东方社区1户
向先龙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14户)
辉煌社区1户
胡振英
江夏社区2户
雷清珍 唐传美
喻家台社区1户
罗跃华
西堤社区2户
马立克 章浩
小南门社区1户
盖书珍
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7户
周驰驰 吕达丰 张普清 李靖 刘洋 曹颖 王明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2户)
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2户
田济强 马致远
(四)外来务工人员(1户)
小南门社区1户
朱雪琴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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