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租房动态管理,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承租或续租公共租赁住房,我局在全市公租房小区开展了承租公租房违规行为的排查工作。
经排查发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15户公租房承租户存在拖欠租金、转租转借、收入超标、名下有房产等违规行为,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公告期为七日,在公告期内,相关公租房承租户如有异议,可到潜江市住房保障工作分局管理一科、二科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潜江市住房保障工作分局将依法对违规承租户采取腾退等措施。
附件: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违规承租户名单
潜江市住房保障工作分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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