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切实整改落实脱贫攻坚问题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问题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4196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16:46:0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16:46:08 名  称: 市住建局切实整改落实脱贫攻坚问题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问题

发布日期:2020-09-09 16:46

市住建局切实整改落实脱贫攻坚问题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问题

为加速落实省脱贫攻坚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问题,市住建局紧急进行专题研讨、归纳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迅速行动落实。

8月30日,湖北电视台《2020湖北电视问政》节目中,反映了潜江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实际经营者无法享受房租减免政策的问题后,我局迅速落实上级精神,通知住建系统所有涉及出租出借的局属单位开展自查,切实整改。

9月5日,市住建局加班加点在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专题督办会,对相关问题进行督办部署。住建局党组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2019—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选编),传达了全市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集中观看了《2020湖北电视问政》曝光问题的报道。局机关办公室、广华建委、建筑设计院、市质安局、市节能办、市城建档案馆有出租门店出租的单位简要汇报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市租赁局、市住房分局承担全市公房、公租房管理职责的单位,重点汇报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落实情况、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服务民生成效。

会议指出,减免租金是党中央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扶持个体工商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复苏的重大举措,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住建系统所有出租出借的门店和场所必须暴露在阳光下操作,对转租分租现象实行“零容忍”,真正将优惠政策落实到实际经营户的手中去,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同时要保证这些国有资产持续增值、不流失,不许签订长期合同,统一实行“一年一签”,要求迅速制定《潜江市住建系统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规范统一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具体学习方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做到原原本本读、认认真真学。要高位推动,真情实意抓整改,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走访力度,每月不少于两次上门开展帮扶活动,详细掌握包保贫困户家庭生活生产情况,收支情况等,要把自己当贫困户的家人,真心实意帮助。要举一反三,扎实抓好危房改造工作,迅速制定方案,抽调人员,成立三个巡视小组对全市51个贫困村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全覆盖检查,对非贫困户进行抽查,不但要检查是否存在“建新住旧”的问题,还要督办检查其他农村危房改造问题,切实做到住房安全有保障、不落一户一人。

专题会议结束后,市住建局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各出租出借单位进一步核实本单位房屋出租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请进一步核实本单位门店转租情况。如存在转租情况要将房屋出租减免政策落实到最终承租经营者。并在每个房屋出租门店张贴告示,告示上要公示本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负责人电话和财政局监督电话629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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