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安全管理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市住建局 来源: 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10:08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发布日期:2023-12-26 10:08 来源:市住建局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升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行政审批效率,完善监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力理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安全管理的通知(试行)。

二、起草依据

本《通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规范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1)对投资额30万以下和300户以下居民小区燃气工程实行备案制: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和300户以上居民小区燃气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制;由燃气企业填写报监表并将详细资料上报,从燃气企业上报资料开始,管理部门需勘察现场、检查资料是否满足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条件及工程施工条件。

(2)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和300户以上居民小区燃气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制;燃气企业上报资料开始,管理部门需勘察现场、检查资料是否满足燃气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条件及工程施工条件,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在工程完工后参与燃气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五日内提交竣工资料并进行审查备案。

(3)要求燃气企业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管;燃气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工序、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至竣工验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燃气工程项目每一道工序均需施工单位使用工程管理系统移动端现场检查、记录、上传有关质量的数据及安全施工的影像资料,经监理现场比对、审核及工程管理员复核、审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直至燃气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检查工程管理系统移动端现场记录、上传的施工工序的数据及影像资料,查找、分析、整改存在的不足并进行考核、处罚,不断压实工程管理员、监理及施工单位的责任。通过实行燃气工程项目“线上管理”和“现场管理”相结合,保障燃气工程管理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同时,提高了燃气工程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进度满足广大天然气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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