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建筑材料行业的政策、法规;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建筑材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全市建筑材料行业发展;组织建筑材料行业的信息交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
2、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和使用、维护、装修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管理;负责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筑工程墙体材料验收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节能建筑认定;负责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资质初审和日常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节能产品的备案管理。
4、按规定查处违反散装水泥管理、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建扩建粘土砖企业等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5、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的建造与使用能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6、负责直属单位的改革、安全生产等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潜江市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部门预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潜江市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本级预算和0个下属单位预算组成。
纳入潜江市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潜江市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本级)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潜江市建材发展与建筑节能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单位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
2025年收支总预算330.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3.75万元,增长110.8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3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52.44%;上年结余结转157.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47.56%。支出:人员类项目支出28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44%,全部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运转类项目支出42.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75%。全部用于公用经费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本级项目5.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1%。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4.34万元,较上年增加168.67万元,增长108.35%。主要原因是本年编制预算时上年的结转结余增加。其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行政运行(项),人员类项目支出28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行政运行(项),运转类项目支出41.9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交通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72万元,增长274.04 %。主要原因是:2025年编制预算时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纳入预算,2024年编制时未纳入,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请示追加的预算。其中:办公费4.55万元、差旅费2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1.3万元、培训费4万元、福利费2.28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工会经费14.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度“三公”经费为3.05万元, 预算总计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用车购置及运费2.5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车运行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 2025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4万元,其中:采购复印纸0.5万元、采购便携式计算机1.7万元、采购彩色打印机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占有使用国有资产47.88 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部门有公务用车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25年重点预算项目为政府兜底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重算费用。该项目主要是依据《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兜底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重算工作的通知》申报编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政府兜底改制企业待遇重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围绕还清历史欠账、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惠及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力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做好政府兜底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重算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5.99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9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做好5家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信息核实,切实保障政府兜底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待遇重算工作顺利实施。
数量指标:保障5家改制企业180名退休人员;保障人数及调待数据由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提供。
质量指标:挂钩调整标准,每人每月以2024年度挂钩调资后的金额为基数增加1.15%。具体数据由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提供。
时效指标:在2025年12月前发放时间完成,完成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保证改制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反映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通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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