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土地储备的法律、法规,承担全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和供应前期的开发准备、供后监管及协同融资等工作。即负责编制全市中长期土地储备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负责开展土地储备资源的调查、统计、收储、建库工作;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管护、临时利用和供应等日常管理;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发行债券融资;负责土地储备政策专题研究,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土地储备工作,为市政府经营土地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分析;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潜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内设机构3个,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档案室、储备科。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关于2026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本部门2026年收支总预算391.03万元。
2、关于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收入预算39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万元,占15.0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1.54万元,占82.23%;其他收入10万元,占2.56%;上年结转0.49万元,占0.12%。
3、关于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支出预算391.03元,按功能分类,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321.54万元,占82.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9.49万元,占17.77%。其中:基本支出342.6万元,占87.62%;运转类项目支出38.43万元,占9.82%;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0万元,占2.56%。
4、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0.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21.54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21.5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万元。
5、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
6、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7、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1.54万元,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本部门使用科目是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8、关于项目支出的情况说明
2026年单位无项目支出,所以《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6年度无机关运行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度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为空表。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截至2025年末国有资产总额85.45万元,其中:
公车改革后保留车2辆,账面价值29.0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无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2026年度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为空表。
2、2026年单位无项目支出,所以《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通过部门预算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单位对所属单位下拨的资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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