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
潜江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2023〕4号)等规定,结合潜江实际,统筹推进土地有序供应,制定本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做出的科学安排和合理分配,坚持供给和需求双向调节原则,协调各行业用地矛盾,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的重要保障,有利于科学引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方向,分解落实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用地需求,对促进土地供应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落实省级发展战略,以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潜江市2026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供需平衡原则。坚持从源头上控制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转变土地供给政策,以供给引导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给能力和规模效益。依据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科学预测2026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通过建立建设用地增量供应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存量土地利用状况相挂钩的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盘活、消化存量用地,提高利用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减少建设用地的新增量。土地供应计划要考虑环境保护与工业发展的动态平衡,在土地供应的布局上要与城镇规划的实施相协调,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3.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原则。坚持土地供应全面服务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按照土地供给侧改革总体思路,根据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社会民生、乡村振兴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大力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发展、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统筹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商业用地供给规模。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4.宏观调控与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相结合的原则。编制土地供应计划要根据市场调研结果与政府的指导政策相结合。要对近几年土地供应和需求状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今后几年土地的需求量、需求的层面结构进行预测。依据城镇发展、产业布局、民生需求等,合理确定各类用地供应规模与时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1995年1月1日施行,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1987年1月1日施行,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划拨用地目录》(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2号);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个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19〕2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30号);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264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关于潜江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6年度潜江市土地储备计划》;
《潜江市供地情况统计台账》(2014-2024年);
各乡镇和单位《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申报表》;
其他相关文件。
潜江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计划范围为潜江市辖区,包括所辖街道办事处(园林街道办事处、广华寺街道办事处、杨市街道办事处、周矶街道办事处、泰丰街道办事处、高场街道办事处、泽口街道办事处)、乡镇(熊口镇、竹根滩镇、高石碑镇、老新镇、王场镇、渔洋镇、龙湾镇、浩口镇、积玉口镇、张金镇)、管理区(白鹭湖管理区、总口管理区、熊口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后湖管理区、周矶管理区)、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5781.01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4967.89亩以内。
2026年度潜江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2101.82亩,居住用地860.22亩,商业服务业用地93.36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62亩,公用设施用地529.74亩,交通运输用地2094.95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85.39亩,特殊用地1.91亩。详见表1。
表1 潜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单位:亩,%
加快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建设,2026年度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2101.82亩,主要分布在泽口街道办事处、总口管理区、杨市街道办事处、周矶街道办事处、园林街道办事处和张金镇等。
2.居住用地布局
落实上级下达的促进房地产稳健发展政策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奋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住房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同时积极盘活存量住宅用地,着力打造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住区。2026年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860.22亩,主要分布于泰丰街道办事处和园林街道办事处。
3.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
潜江市2026年度计划供应商业服务业用地93.36亩,主要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布局建设的潜江市产发广逸酒店和潜江市城市功能品质综合提升工程。
按照产业聚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要求,潜江市继续发挥区位、交通、资源优势,全力引进战略投资合作伙伴,着力发展科教文化,继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潜江市2026年度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62亩,主要为中国石化集团江汉油田管理局有限公司项目和潜江市熊口镇熊口、新沟的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5.公用设施用地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与安全韧性,改善人居环境,支撑产业项目落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助力潜江市城乡融合与绿色低碳发展。2026年度计划供应公用设施用地529.74亩,主要为汉江兴隆枢纽2000吨级二线船闸工程、潜江市美丽河湖环境综合治理、中广核龙湾镇101MW风电项目。
6.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交通运输用地包括对外交通运输用地、城市道路广场用地,交通运输是维持城市正常运行与持续发展的支持系统,对城市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潜江市2026年度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2094.95亩,主要是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是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生态骨架、衔接交通路网布局的关键保障性用地。潜江市2026年度计划供应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85.39亩,主要为潜江市县河沿线综合提升项目。本供应紧扣市域交通建设时序、城乡空间发展布局,同步衔接高新区产业发展、乡镇人居提质需求,通过绿地廊道串联交通节点、集镇生活区与滨江生态带,补齐片区公共开敞空间短板,实现交通基建与生态绿地同步规划、同步落地,提升潜江市全域生态宜居水平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8.特殊用地布局
潜江市2026年度计划供应特殊用地1.91亩,主要分布在熊口镇,用于保障合法宗教活动正常开展,满足信教群众合理宗教需求,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严格按照国家宗教政策及相关规划审慎供应、规范管理。
2026年潜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拟以划拨方式供地2491.75亩,其中公用设施用地453.52亩,交通运输用地2038.23亩。拟出让性用地567.50亩,其中工矿仓储用地480.09亩,居住用地87.41亩。
潜江市区2026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确定为860.22亩。优先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用地需求,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在充分考虑城市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等因素,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居住用地规模分布如下:
园林街道办事处计划供应居住用地504.98亩;
泰丰街道办事处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55.24亩。
2026年度居住用地根据城市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安排供应时序。
立足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突出重点、民生优先、有保有压、集约高效”原则,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与空间布局。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安居、战略性新兴产业、虾稻深加工及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类项目用地。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完善“保障房+商品房”双轨供应体系,合理配置住宅用地规模与结构,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大力支持“三基地”所涉及的高端新材料、食品加工、电商物流中心、化工、空气储能等项目产业用地供应。对涉及交通运输、公用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潜江国家高新区战略储备综合码头项目、潜江市美丽河湖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及潜江市县河沿线综合提升项目等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2.秉持“房住不炒”定位,遵循租购并举、因城施策方针,科学调控居住用地供应规模。将租赁性住房、旧城旧村改造回迁房项目等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摆在优先位置,针对已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用地,落实应保尽供原则;持续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健全多层级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房价平稳,引领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坚持先存量、后增量,立足潜江市“一区五园”发展布局和土地利用实际,以土地供给引导需求,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全力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与城镇低效用地,推进老旧小区更新、工业用地转型升级与复合利用。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与控制性指标,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推广标准地出让,提升单位用地投入产出效益,全面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助力潜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推进。
1.深化存量土地盘活攻坚,落实“增存挂钩”硬要求。建立批而未供、供而未用、闲置土地“一宗一策”台账,明确处置责任、时限和措施,重点盘活泽口、周矶等工业园区批而未供土地,优先用于补充工业、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对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土地依法征收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同步鼓励通过转让、出租、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城镇低效用地,推动土地资源循环利用。
2.严格用地标准管控,提升用地集约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结合潜江产业特点,细化工业、商住、公共服务等各类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等要求,坚决杜绝宽打宽用、浪费土地现象。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高层标准厂房,对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工业园区向集约型、高密度转型。
3.推广“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强化用地全流程监管。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全覆盖,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竣工时间、节能减排等要求纳入出让条件,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违约责任。建立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对项目建设、用地履约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倒逼企业高效利用土地。同时,推进工业用地复合利用,鼓励同一地块兼容工业、研发、仓储等功能,提升土地综合利用价值。
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潜江市土地市场发展实际,严格规范土地供应管理,本年度无划拨土地供应,所有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确保土地出让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水平。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有偿使用范围,鼓励能源、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市政公用设施等项目以出让、租赁等有偿方式供地,进一步完善土地有偿使用体系。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规范储备土地管护,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保障民生用地的能力;健全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简化交易流程,畅通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流转渠道,促进土地要素有序流动与高效配置,为潜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土地资源保障。
1.严格规范土地出让流程,坚守市场化出让底线。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明确出让条件、交易流程和监管要求,杜绝协议出让、暗箱操作等行为。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结合土地评估结果、市场供求关系、产业政策等因素,科学测算出让底价,严控土地溢价过高,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对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优质项目,可在出让条件中明确产业导向,但不得违规设置排他性、限制性条款,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土地竞买。
2.深化土地有偿使用改革,扩大有偿使用覆盖面。推动各类用地全面实行有偿使用,打破传统划拨用地局限。针对能源、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市政公用设施等以往可按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积极引导其以出让、租赁等有偿方式供地,明确有偿使用年限、价款标准和支付方式,规范有偿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健全土地市场体系,促进土地要素高效流转。加大土地储备力度,聚焦主城区、工业园区重点区域,统筹推进土地征收、拆迁、平整等一级开发工作,储备一批优质土地资源,为重点项目落地和市场调控提供支撑。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交易平台,简化交易审批流程,推行线上+线下交易模式,方便市场主体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加强二级市场监管,规范交易行为,打击违规交易、炒作土地等行为,保障土地二级市场有序运行,推动土地资源向优质项目、优势产业集聚。
本计划经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通过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本计划将在潜江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因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各乡镇、管理区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末前向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报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计划调整公开、透明、规范。
1.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计划执行。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健全自规和发改、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研究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符合供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2.积极强化服务措施,保证供地效率。供地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3.完善供地监督机制,加强供地管理。在土地供应过程中,自规、发改、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及时督促用地单位在规定时间动工开发建设,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4.建立健全供地计划动态评价管理机制。在供地计划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实行供地计划情况动态评价机制,及时发现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计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计划而需要调整的,按照计划编制程序进行调整,调整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1.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发展产业用地需求,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民生改善、产业能级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2.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中有567.50亩(占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9.82%)的土地将以出让方式供应,这部分土地将产生一定的土地出让收益,为全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2. 潜江市2026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 ||||||||||
潜江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
单位:亩 | ||||||||||
合计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居住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特殊用地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5781.01 | 93.36 | 2101.82 | 860.22 | 13.62 | 529.74 | 2094.95 | 85.39 | 1.91 | ||
附件2: | |||||||||||||||||
潜江市2026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 |||||||||||||||||
单位:亩、% | |||||||||||||||||
供地总量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占比 | ||||||||||||||
小计 | 其中:存量用地 | 其中:增量用地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 公共租赁房 | 限价商品房 | 小计 |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
合计 | 存量用地 | 增量用地 | 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小计 | 其中:廉租房 | 其中:经济适用房 | 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划拨 | 出让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860.22 | 860.2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860.22 | 0 | 0 |
附件3: | |||||||||
潜江市202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测算表 | |||||||||
分类 | 廉租房 | 公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限价商品房 | 城市棚户区改造 |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 林区棚户区改造 | 垦区危房改造/定向安置房 | 合计 |
任务套数(万套) | / | / | / | / | / | / | / | / | / |
套均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 / | / | / | / | / | / | / | / |
容积率 | / | / | / | / | / | / | / | / | / |
用地面积(亩)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4 | |||||
潜江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土地规划用途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面积(亩) |
1 | 2023年50批次 (湖北恒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潜江市杨市工业园荷香路以东、宝塔路以南、紫光路以西、江湾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1.93 | 28.97 |
2 | 2023年50批次 (湖北恒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潜江市杨市工业园荷香路以东、宝塔路以南、紫光路以西、江湾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2.07 | 31.12 |
3 | 2023年50批次 (湖北鹏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潜江市杨市工业园荷香路以东、宝塔路以南、紫光路以西、江湾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1.33 | 20.00 |
4 | 2025年47批次 (湖北佳都服装有限公司) | 湖北省潜江市杨市工业园聚贤路以东,刘岭路以南,章华路以西,翰林路以北地块 | 工业用地 | 2.90 | 43.48 |
5 | 靓衣坊 | 一村路以南、九一路以西 | 工业用地 | 0.77 | 11.53 |
6 | 原和远电子二期 | 泽口大道以西,和远一期以南 | 工业用地 | 2.83 | 42.48 |
7 | 三江农棉彩织工坊,集体 | 三江9组,东城大道以东 | 工业用地 | 1.38 | 20.76 |
8 | 潜江市白鹭湖20MW/2MWh飞轮+50MW/200MWh锂电混合储能电站项目用地 | 海纳公司以东,好彩头大道以北 | 工业用地 | 3.33 | 50.00 |
9 | 2025年度第57批次建设用地 (青龙沟农棉工坊) | 保驾路东延以北、县河以西 | 工业用地 | 1.44 | 21.55 |
10 | 潜江市年顺商贸有限公司 | 潜阳东路以南、莫市中学对面 | 工业用地 | 1.73 | 25.98 |
11 | 原2022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 (湖北南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东城大道以东、莫解渠以北 | 工业用地 | 1.81 | 27.21 |
12 | 原2024年度第53批次部分用地地块 (中科天工(武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潜江大道以东、兴盛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3.33 | 50.00 |
13 | 潜江市昌羽商贸有限公司 | 棉原路以东、联合路以南 | 工业用地 | 0.28 | 4.25 |
14 | 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 | 积玉口镇借粮湖 | 工业用地 | 2.00 | 30.00 |
15 | 玖石新能源潜江市100MW风力发电项目 | 浩口镇狮子桥村、方咀村、永兴村、东河村、观音村、艾桥村、宋场村、雷场村 | 工业用地 | 1.47 | 22.10 |
16 | 玖石新能源潜江市64MW/256MWh集中式(共享式)储能电站 | 浩口镇方咀村、新剅村 | 工业用地 | 1.33 | 20.00 |
17 | 广北住宅小区北部分土地及地上资产 | 广华寺街道五七大道18号 | 工业用地 | 0.33 | 4.89 |
18 | 化工中试基地项目 | 王场二路以北(王场消防站北) | 工业用地 | 20.91 | 313.66 |
19 | 2022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 (一号地块) | 王场镇二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2.83 | 42.41 |
20 | 2022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 (二号地块) | 王场镇二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0.52 | 7.85 |
21 | 2025年度第38批次建设用地 2025年度第39批次建设用地 | 王场镇晶瑞路以南 | 工业用地 | 5.74 | 86.14 |
22 | 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 | 周矶街道办事处荆桥村 | 工业用地 | 1.88 | 28.19 |
23 | 2020年度第43批次建设用地 | 周矶街道办事处荆桥村 | 工业用地 | 0.95 | 14.22 |
24 | 2025年度第42批次建设用地 (一号宗地) | 高场街道办事处 | 工业用地 | 4.67 | 70.07 |
25 | 2025年度第42批次建设用地 (二号宗地) | 高场街道办事处 | 工业用地 | 2.90 | 43.51 |
26 | 2012年度第128批次建设用地 | 周矶管理区安远大道以东 | 工业用地 | 1.82 | 27.30 |
27 | 2020年度第42批次用地建设用地 (潜江市诚实化工有限公司) | 盐化一路以南,湖北,湖滨路以东,可赛化工有限公司以西。 | 工业用地 | 1.62 | 24.31 |
28 | 2025年度第43批次建设用地 | 五众石化以北,潜江市化工消防站以南,荆河源路以东。 | 工业用地 | 6.48 | 97.18 |
29 | 中广核龙湾镇100MW风电项目 | 龙湾镇 | 工业用地 | 0.76 | 11.45 |
30 | 中广核龙湾镇218MW/436MWh集中式储能电站项目 | 龙湾镇 | 工业用地 | 1.89 | 28.42 |
31 | 潜江市东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泰丰街道办事处莫市社区 | 工业用地 | 0.68 | 10.26 |
32 | 2023年度第55批次建设用地 (康俊生物) | 园区东路以东、一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3.77 | 56.51 |
33 | 2023年度第56批次建设用地 (天安日化) | 园区东路以西 | 工业用地 | 2.00 | 30.00 |
34 | 2022年度第26批次建设用地 (湖北新连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王场镇园区道路一以东 | 工业用地 | 0.08 | 1.22 |
35 | 2023年度第50批次建设用地 (一号宗地) 湖北新连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杨市街道办事处宝塔路以南 | 工业用地 | 1.93 | 28.98 |
36 | 2023年度第50批次建设用地 (二号宗地) 湖北鹏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杨市街道办事处宝塔路以南 | 工业用地 | 1.33 | 19.96 |
37 | 2024年度第34批次建设用地 (一号宗地) 孚裕 | 广泽大道以北 | 工业用地 | 6.52 | 97.76 |
38 | 2024年度第34批次建设用地 (二号宗地) 孚裕 | 广泽大道以北 | 工业用地 | 1.58 | 23.63 |
39 | 2025年度第57批次建设用地 | 泰丰 | 工业用地 | 1.44 | 21.55 |
40 | 2025年度第12批次建设用地 | 长飞大道东王场二路南 | 工业用地 | 26.95 | 404.21 |
41 | 200MW风电项目用电 | 点状供地32处 | 工业用地 | 2.13 | 32.00 |
42 | 冶金材料厂 | 潜阳西路以北,东荆大道以东 ,白鹤湾小区以南,东荆河管理分局以西 | 工业用地 | 0.97 | 14.53 |
43 | 2021年17批次 | 东荆大道以西,育才路以北 | 工业用地 | 1.00 | 15.00 |
44 | 2025年度第43批次建设用地 | 泽口 | 仓储用地 | 6.48 | 97.18 |
小计 | 工矿仓储用地 | 140.12 | 2101.82 | ||
45 | 原潜江市城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新投公司宗地(满庭春以北) | 潜江市泰丰街道青龙沟社区东浦路北侧、泰兴路西侧 | 城镇住宅用地 | 6.72 | 100.74 |
46 | 原潜江市城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盛路以南) | 马家台社区兴盛路以南 | 城镇住宅用地 | 5.83 | 87.41 |
47 | 新增储备用地项目 | 紫光路东、三支渠北、兴盛路南 | 城镇住宅用地 | 6.08 | 91.21 |
48 | 新增储备用地项目 | 长渠东路东、二支渠南 | 城镇住宅用地 | 3.24 | 48.59 |
49 | 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 | 红梅路南、豹台路东、兴盛路北 | 城镇住宅用地 | 16.97 | 254.5 |
50 | 2025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 | 兴盛路南、豹台路东 | 城镇住宅用地 | 9.24 | 138.56 |
51 | 新增储备用地项目 | 万达以东 | 城镇住宅用地 | 6.08 | 91.21 |
52 | 新增储备用地项目 | 恩杰当代以北 | 城镇住宅用地 | 3.2 | 48 |
小计 | 居住用地 | 57.35 | 860.22 | ||
53 | 2026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 潜江市产发广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浩口镇兴浩路西侧、仙桥路北侧 | 商业用地 | 1.56 | 23.42 |
54 | 潜江市城市功能品质综合提升工程—金陵寺农贸市场新建工程 | 横堤路以南园林路以东 | 商业用地 | 0.28 | 4.17 |
55 | 2025年度第33批次建设用地 | 马家台、紫月 | 零售商业用地 | 3.47 | 52.08 |
56 | 2025年度第41批次建设用地 | 兴浩路西 | 商业用地 | 0.91 | 13.69 |
小计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6.22 | 93.36 | ||
57 | 2025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 (熊口、新沟党群服务中心) | 花园路以南(新沟村) | 机关团体用地 | 0.35 | 5.30 |
58 |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油田管理局有限公司(运输公司油库) | 广华寺街道果园路 | 科研用地 | 0.55 | 8.32 |
小计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91 | 13.62 | ||
59 | 潜江市美丽河湖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潜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东荆达到以西紫月路以南 | 公共设施 | 3.50 | 52.50 |
60 | 潜江市兴隆枢纽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及管网工程(单独选址) | 高石碑窑提村 | 供水用地 | 0.49 | 7.42 |
61 | 中广核龙湾镇101MW风电项目 | 龙湾镇 | 供电用地 | 1.09 | 16.30 |
62 | 汉江兴隆枢纽 2000吨级二线船闸工程 | 高石碑 | 道路(水工设施用地) | 30.23 | 453.52 |
小计 | 公用设施用地 | 35.32 | 529.74 | ||
63 | 351省道东延竹根滩至郑场段改建工程 | 竹根滩镇 | 普通公路 | 4.01 | 60.10 |
64 | 湖北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潜江)储备中心 | 周矶街道 | 公路仓储 | 2.67 | 40.00 |
65 | 潜江市生态食品产业园项目—配套产业道路 | 广华街道、周矶管理区 | 普通公路 | 1.85 | 27.77 |
66 | 潜江市下穿通道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竹根滩镇 | 普通公路 | 0.78 | 11.74 |
67 |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潜江市段) | 潜江市 | 公路用地 | 125.38 | 1880.70 |
68 | 2025年度第55批次建设用地 | 园林 | 道路 | 1.91 | 28.59 |
69 | 2025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 | 泰丰 | 道路 | 1.68 | 25.21 |
70 | 2025年度第37批次建设用地 | 总口 | 城镇村道路 | 1.39 | 20.84 |
小计 | 交通运输用地 | 139.66 | 2094.95 | ||
71 | 潜江市县河沿线综合提升项目 | 县河沿线 | 绿化用地 | 5.69 | 85.39 |
小计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5.69 | 85.39 | ||
72 | 2018年度第40批次建设用地 (清真寺) | 熊口镇熊口村 | 宗教用地 | 0.13 | 1.91 |
小计 | 特殊用地 | 0.13 | 1.91 | ||
总计 | 385.40 | 578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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