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67149 主题分类: 土地;农业、畜牧业、渔业;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09: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09:00:00 名  称: 2020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5-19 09:00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支撑作用,不断深化改革,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

(一)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统筹国土综合整治、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政策,持续开展驻村帮扶。履行生态补偿脱贫专班牵头单位责任,对29个驻点帮扶村实行挂牌督战,确保全部脱贫。(责任单位:扶贫办,配合单位:生态修复科、增减挂钩办)

(二)全力保障项目落地。落实省、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保障因疫情影响的建设项目和企业顺利开工复产。统筹使用新增用地计划、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各类计划指标,全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项目和市重点项目,采取“全链条集成服务”模式,“一对一”跟踪服务,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现科学用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用途管制科,配合单位:规划科、开发利用科、建筑规划管理科、增减挂钩办)

(三)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指导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快区域性统一评价进程,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多审合一”改革,持续整合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大力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有效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总结试点经验,有序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配合单位:用途管制科、开发利用科、不动产登记局)

二、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四)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开展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市级层面村庄规划布局工作。探索和总结美丽乡村规划编制试点经验,指导各地尽快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园林老城区、高铁片区、紫月湖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老旧区域“两区”划定以及实施性规划的编制。完成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编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双评价”,启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启动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评估,优化和巩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责任单位:规划科,配合单位:耕地保护科、林业科)

(五)深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建立全市生态修复项目库。实施并完成我市长江干支流的废弃露天矿山(4个矿点7个图斑)生态修复项目。加快构建我市汉江、东荆河两岸绿色生态廊道,持续开展新建公路宽幅林带建设、河渠生态修复和万树村绿化行动。完成年度造林3.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9‰以内,建设3个国家森林乡村。加强限额采伐管控,完成年度森林“双增”目标。配合做好污染防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林业科)

(六)全面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建立并完善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储备库。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我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探索“政、银、企”合作机制,以国有投资平台为依托,筹资3.58亿元,建设1个省级和3个市级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国土整治局)

(七)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力度,完成省厅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实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完成单位GDP地耗下降目标。分区制定农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积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责任单位:开发利用科,配合单位:执法监督科、确权登记科)

三、严格耕地保护

(八)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坚守177.88万亩耕地保有量、143.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红线。核实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补划不足、非法占有等问题,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数据库建设。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确保农地农用。(责任单位:耕地保护科)

(九)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管理。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大力实施地方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力争入库指标1.8万亩。适度参与全国、全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全面完成增减挂钩项目清理核查和整改。力争完成2015年第4批次、2019年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和指标验收入库。(责任单位:生态修复科、增减挂钩办)

四、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

(十)实施自然资源调查。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确保数据成果通过国家验收。统筹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按照省厅安排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国情调查。(责任单位:调查监测科,配合单位:矿管科)

(十一)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我市返湾湖、森林公园等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确权登记。规范林权不动产登记,探索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责任单位:确权登记科,配合单位:林业科)

(十二)落实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规划。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协同推进专项债券管理与项目建设,编制好土地储备负债表。做好年度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探索生态补偿制度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责任单位:开发利用科,配合单位:财务科、林业科)

五、提高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能力

(十三)增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效能。编制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认真开展“金土地”三期调查。做好矿泉水项目申报服务工作。完成矿业权勘查开发信息系统公示实地核查。服务江汉油田盐化工总厂完成采矿权转让更名、中石化储气库项目申报工作。(责任单位:矿管科)

(十四)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监督管理地下水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开展地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地震、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加强全市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责任单位:防灾减灾科)

(十五)增强测绘及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开展市域大比例地形图测绘,为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地理信息服务。做好与省厅的基础测绘联动更新工作。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落地实施。加强地理信息安全和地图市场监管,强化“问题地图”治理。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举办第五届国家版图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责任单位:测绘科)

六、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十六)深化法治建设。开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红黑名单”认定,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联合奖惩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提高执法能力。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加大自然资源资产处置、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关注热点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法规科、信息化科)

(十七)严格执法督察。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控制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在10%以内。及时整改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反馈的问题。落实“增违挂钩”机制,开展约谈问责,强化地方政府依法用地责任。组织开展违建别墅问题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清查整治成果。配合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科学稳妥处置野生动物禁养问题。积极开展森林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执法监督科、林业科)

七、加强自然资源基础建设

(十八)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编制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稳妥推进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提高自然资源治理水平。统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逐步建立我市生态保护修复体系。探索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和考评体系,形成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常态化机制。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发展布局。有序推进我市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责任单位:法规科,配合单位:用途管制科、人事科、生态修复科、开发利用科、矿管科、林业科)

(十九)加快信息化建设。结合省厅“自然资源云”建设,打造潜江自然资源数据中心。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逐步推进市局信息平台建设与省厅平台对接。积极整合优化业务系统,实现数据线上共享、自然资源全业务线上办理。加快融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强化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提高系统网络安全防范能力。(责任单位:信息化科)

(二十)开展自然资源基础服务工作。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和行业安全管理。做好系统扫黑除恶、防火禁毒、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以及“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工作。加强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稳妥处置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矛盾问题。完成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重点工作质效督办督查,严防文山会海。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决策水平。做好机要保密工作,完善保密制度,严格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严格依法管财理财,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专项收入征管、资金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责任单位:林业科、综治办、信访办、招商办、办公室、财务科)

八、全面从严治党

(二十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健全党组、机关党委、支部共抓政治建设责任体系。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严密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形成“抓支部、支部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党建+”,持续打造“红色引擎”党建品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组集体决策机制、党组工作规则、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支部工作条例。(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二十二)持续正风肃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关键环节、关键领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作风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岗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十进十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自觉、主动、全面接受市纪委监委和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二十三)打造自然资源管理铁军。坚决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落实责权对等包保制度。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修订完善干部动态管理和全员绩效积分制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多方式多渠道培养锻炼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和关工委工作。加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工、青、妇及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文体活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责任单位:人事科、老干办、工会、团委、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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