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年分拣处理 45 万吨再生资源(废塑料、废金属、废纸、废纺、废家电)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限 10 个自然日(11月2日—11月11日 ) 。
本次规划土地使用权面积 49587.83㎡,规划用地面积 48209.93㎡,建筑用地面积 23520.14㎡,建筑面积 76329.69㎡,计容总建筑面积 83921.82㎡,不计容建筑面积 450.00㎡,建筑密度 48.79%,容积率 1.74,绿地率 3.06%,机动车停车位 186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96 个(电动自行车车位个数不少于 50%),行政办公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 1277.00㎡,行政办公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比 2.65%,行政办公及配套设施面积 2393.55㎡,行政办公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比 3.14%。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特此公示。
联系人: 陈庆
监督电话:13407288300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