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696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11: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11:00:00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4-28 11:00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义斌、李太忠、乐周武、张家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渔洋鄢岭村纳入潜江市南部产业片区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与热心支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鄢岭村位于渔洋镇东北角,紧邻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规划范围,面积 4 平方公里(如图 1)。村域内大部分为基本农田(面积约 2.5 平方公里,如图 2),案由拟将村域东北向东荆大道两侧土地纳入南部片区一体化发展。结合在编的《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村域涉及的三条控制线情况(渔洋鄢岭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渔洋鄢岭村涉及原永久基本农田约 2.5 平方公里、渔洋鄢岭村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将渔洋鄢岭村纳入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的城镇开发边界难度较大,主要制约因素体现在:一是鄢岭村永久基本农田,村域东北向非基本农田也以林地为主,难以与南部片区连片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商请做好“三区三线”第三轮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 2022〔68〕号),原永久基本农田内的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原则上不予调出;二是潜江市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有限,南部片区需优先保障杨市、总口的核心空间。根据《关于商请做好“三区三线”第三轮划定工作的函》,我市需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按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基数的一定倍数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市域整体城镇开发边界较为有限。

结合潜江市的城市能级和“1155”发展目标,本次规划重点保障主城区、北部园区、南部片区的核心空间,且核心空间的南北跨度不宜突破 20 公里,否则会极大地增加城市配套服务、交通建设的成本。其中,南部片区参考《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划定边界,以发展杨市和总口产城融合组团为主,其他区域根据后续发展情况再申请调整。

二、相关建议

村庄规划属于“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的详细规划,是对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2021 年我市已启动了全市域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渔洋镇鄢岭村作为聚集提升类的村庄已编制完成了村庄规划,规划明确了鄢岭村的发展定位,针对鄢岭村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提升和产业空间布局(图 3)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我局建议鄢岭村结合南片职能制造聚集区的产业布局和区域交通优势,进一步优化鄢岭村村庄规划成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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