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6968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10:4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10:45:00 名  称: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27 10:45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凡鹏、肖红梅、韩振发、杨喜梅、向新华、向晋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推动南部片区城乡均衡发展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总口管理区纳入 2022 年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库,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专项规划为基础,结合村庄规划等,加强融合和引导”的建议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是服务新型城镇化、推动空间规划落地、助力乡村振兴、破解发展难题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市将积极推进已立项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同时认真谋划后续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做到立项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滚动发展局面。

2022年2月,我市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为县(市)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我局将根据试点的新要求、新方向,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全市全域国土整治工作规划,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内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库,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总口管理区已纳入“十四五”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库。请总口管理区加快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适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关于“通过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化解城乡规划用地矛盾。在一定范围内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适当化解本地经济建设发展中基本农田调整的限制,解决重大项目落地矛盾”的建议

1.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中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1〕15 号)文件要求,经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备案的试点项目区范围内,因零星分散、规模较小、不易耕作、生态需要、污染严重等情形,不适宜继续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或因农村道路、沟渠、农村居民点还建及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申请调整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的 10%,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 5%。

2.正在编制的潜江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初稿,技术单位按照局里提出的修改意见正在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后期将该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衔接,结合全市发展方向及产业布局完善全域国土整治专项规划。

3.要结合全市发展大局统筹谋划,合理确定项目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今年我市已申报了王场镇、泽口街道竹根滩镇两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即将报自然资源部审批。市主要领导也提出了将南部片区纳入整治计划,待已报的两个项目得到审批后,再有序开展其他有基本农田调整区域的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建议总口管理区在编制实施方案时,以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发展方向的定位为指导,将工业园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区统筹考虑,以促进园区存量土地挖潜、提高土利用率、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的目的。

再次对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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